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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英国下院议长的地位和职权。


    参考答案:

    地位:全院大会的核心人物。
    职权:决定议员发言顺序;维持会场秩序;决定会议议程;组织表决;停止违反纪律议员的职务;投出决定性的一票;裁定议案的性质;分配安排各委员会的工作等。


  • 第2题:

    简述直线职权与参谋职权的关系。


    正确答案: (1)直线职权表现为一种直线或梯级的职权关系,而相反,参谋关系属于顾问性质,其职能仅仅是进行调查、研究并向直线管理人员提出建议。某些部门在整个组织的关系上主要是参谋,而其他部门主要是直线。
    (2)直线与参谋的特征是由其关系来表示的,而不是由部门活动来表示的。

  • 第3题:

    简述我国城市政府职能具有哪些特征?


    正确答案: (1)广泛性。从邻里关系、社区卫生、居民福利、商业网点、公共设施到整个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事务,都要纳入政府的管辖范围,从而使城市政府职能比其他地方政府职能更加广泛多样。
    (2)服务性。在城市,市民的衣、食、住、行等,样样都离不开政府所提供的支持及援助,离不开政府或公营机构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服务职能体现了城市政府的本质,服务是城市政府的天职。
    (3)规范性。城市政府管理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就是法制化和科学化,而法制化的首要任务就是将城市政府的职能范围、权责关系和政府职能实现方式纳入法制的轨道,保证各种城市事务间的相互协调和整合,调整和发展各项政府职能,从而确保城市政府职能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4)自主性。在现代社会,城市是国家或区域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中心,在国家行政体制中发挥着独到的作用,其职能的实现也具有相对独立性;同时,城市社会自成一体,城市社会关系和城市事务也有其特殊性,无论从时间上、经济上,还是从效果上看,城市事务中的环境、能源、规划、建设、住宅、交通、福利、卫生、治安、消费等都自成体系,具有较大的独立性,适合由城市政府自主地实施管理。
    (5)多样性。现代城市政府职能范围广、跨度大,城市公共事务结构复杂,功能多样,加之行政环境的剧烈变动和行政技术的飞速发展,以至政府在管理这些公共事务、实现其各项职能时,不得不采用多种手段、途径和方式,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情况,保证城市政府的各项职能和管理决策得到顺利实施。

  • 第4题:

    简述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正确答案: (1)审查和确认债权审查和确认债权是债权人会议的首要职权。具体说,包括以下两个步骤。
    ①审查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上,人民法院应当提供债权表和所有证明材料,并方便他们随时查阅。债权人对个别债权的成立、性质、数额以及担保权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向申报人提出询问,或者提出异议
    ②确认债权。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经审查无异议的,通过债权人会议决议加以确认。对于有异议的债权,债权人会议认为不应予以确认的,以决议加以否认。对于数额尚不确定或者尚待查证的债权,以决议加以搁置,留待事后确认。因债权未被确认(包括被否认和被搁置)而有异议的债权人,或者对确认的内容(例如被确认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2)议决和解协议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有权进行讨论和做出是否予以接受的决议。和解通常是在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基础上达成的。债权人让步(如免除利息、免除部分本金、延长偿还期限、将债权转换为股权等)属于权利处分行为,必须由权利人自主决定。由于破产程序是集体清偿程序,故债权人的权利处分也必须通过集体行为来实施。所以,和解协议只有经债权人会议议决方能生效。对于和解协议草案,不得以债权人的私下意思表示或者法院的决定代替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3)议决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清偿利益的实现,故应赋予债权人以充分的自由表达和自主决定的权利。按照我国现行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应由清算组提出方案,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 第5题:

    简述总经理的主要职权。


    正确答案: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聘任或解聘除了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6题:

    简述监事会职权。


    正确答案:(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城市政府职能的特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市政府的职权

    正确答案: 1、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市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市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5、行政立法权。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以及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定规章,须经各该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6、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直线职权与参谋职权的关系。

    正确答案: (1)直线职权表现为一种直线或梯级的职权关系,而相反,参谋关系属于顾问性质,其职能仅仅是进行调查、研究并向直线管理人员提出建议。某些部门在整个组织的关系上主要是参谋,而其他部门主要是直线。
    (2)直线与参谋的特征是由其关系来表示的,而不是由部门活动来表示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市政府的职权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市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市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5、行政立法权。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以及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定规章,须经各该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6、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简述国家主席的职权。


    答案:
    解析:
    根据《宪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权。法律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后,由国家主席予以颁布施行,这是法律生效的最后一道程序。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和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和战争状态等。(2)人事任免权。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正式人选后,由国家主席宣布其任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派遣或召回代表国家的常驻外交代表,即驻外使节。(3)外交权。国家主席对外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批准或废除同国外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4)荣典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代表国家向那些对国家有重大功勋的人或单位授予荣誉奖章和光荣称号。国家主席在国内外重大外事活动中,也有受到非常礼遇的权利。

  • 第12题:

    ()可以成为职权政权行政主体。

    • A、乡政府
    • B、区公所
    • C、市政府
    • D、高等院校

    正确答案:A,B,C

  • 第13题:

    简述我国城市政府的职权。


    正确答案: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执行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和命令
    (2)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
    (3)全面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建设和各项行政事务
    (4)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一切合法权益
    (5)领导并监督所属各工作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工作,改变或撤销其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决议
    (6)管理其他城市公共事务

  • 第14题:

    市政府的职权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市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市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5、行政立法权。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以及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定规章,须经各该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6、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 第15题:

    简述代议机关的职权


    正确答案: (1)立法权
    (2)财政监督权
    (3)调查权
    (4)弹劾权
    (5)监督权:质询权、倒阁权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城市政府的职权。

    正确答案: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执行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和命令
    (2)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
    (3)全面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建设和各项行政事务
    (4)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一切合法权益
    (5)领导并监督所属各工作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工作,改变或撤销其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决议
    (6)管理其他城市公共事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多选题
    ()可以成为职权政权行政主体。
    A

    乡政府

    B

    区公所

    C

    市政府

    D

    高等院校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直线职权和参谋职权的区分标准。

    正确答案: 首先,职权关系不同。直线关系是一种命令与指挥的关系,授予直线人员的是决策与行动的权力。参谋关系是一种服务与协助的关系,授予参谋人员的是思考、筹划和建议的权力。其次,在组织目标实现中的作用不同。把那些对组织目标的实现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称为直线机构。把那些为实现组织目标协助直线人员有效工作而设置的部门称为参谋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正确答案: (1)审查和确认债权审查和确认债权是债权人会议的首要职权。具体说,包括以下两个步骤。
    ①审查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上,人民法院应当提供债权表和所有证明材料,并方便他们随时查阅。债权人对个别债权的成立、性质、数额以及担保权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向申报人提出询问,或者提出异议
    ②确认债权。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经审查无异议的,通过债权人会议决议加以确认。对于有异议的债权,债权人会议认为不应予以确认的,以决议加以否认。对于数额尚不确定或者尚待查证的债权,以决议加以搁置,留待事后确认。因债权未被确认(包括被否认和被搁置)而有异议的债权人,或者对确认的内容(例如被确认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2)议决和解协议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有权进行讨论和做出是否予以接受的决议。和解通常是在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基础上达成的。债权人让步(如免除利息、免除部分本金、延长偿还期限、将债权转换为股权等)属于权利处分行为,必须由权利人自主决定。由于破产程序是集体清偿程序,故债权人的权利处分也必须通过集体行为来实施。所以,和解协议只有经债权人会议议决方能生效。对于和解协议草案,不得以债权人的私下意思表示或者法院的决定代替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3)议决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清偿利益的实现,故应赋予债权人以充分的自由表达和自主决定的权利。按照我国现行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应由清算组提出方案,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