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享有4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第1题:
甲对乙享有20万元债权,丙、丁作为保证人,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丁的保证都是连带责任保证
B.丙、丁对乙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彼此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C.若丙、丁事后约定分别担保5万元和15万元,该约定未经甲的同意不能生效
D.若丙代乙清偿了全部债务,应首先向乙追偿,若乙不能偿还再要求丁分担责任
第2题:
甲银行对乙享有60 万元借款债权,还款期限为2012 年8 月20 日,就该笔借款丙与甲签订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另外,乙又邀请丁提供担保,丁与甲签订抵押合同并且办理抵押登记。此外,丙在甲银行存有一笔定期存款。则关于本案,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甲对乙行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期间
B.甲对丙主张的权利,既存在除斥期间,又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前者可以自由约定, 后者不可以自由约定
C.丙对于甲主张的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
D.甲对丁主张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期间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下列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第8题: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若甲对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1年,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第9题:
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事后无权要求甲返还
若乙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丙仍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甲主张对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权,法院不予支持
倘若甲催告丙还款,丙在催款通知上签字,诉讼时效将因中断而重新起算
第10题:
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事后无权要求甲返还
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无权对乙进行追偿
甲不能对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倘甲催告乙还款,乙在催款通知上签字,诉讼时效将因中断而重新起算
第11题:
因为乙未告知债务转让的事情,故丙不再为乙的保证人
丙对30万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丙变为乙和丁的保证人
甲不可以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第12题:
丁企业可对乙企业行使债权请求权
乙企业可对丁企业的债权请求权行使时效已过的抗辩权
丁企业对丙企业享有保证之债的请求权
甲企业与丁企业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通知到达乙企业时生效
第13题:
甲对乙享有4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丁的保证为连带共同保证
B.丙、丁对乙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彼此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C.若丙与丁事后约定各自担保乙的20万元债务,该约定未经甲的同意不能生效
D.丙、丁的保证责任的范围是40万元的债权
第14题:
2009年3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2年,由丙企业和丁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甲企业借款提供共同保证,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后甲企业经营业绩不佳,亏损严重,丙、丁约定,以3:2的比例分担保证责任。
2010年6月,因甲企业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故乙银行要求丙、丁企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企业认为,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丁企业则认为自己与丙企业已有约定,只需承担40%的责任。经查,丁企业对自己的债务人戊企业享有40万元的到期借款债权,一直没有要求返还。乙银行最后决定分别对丙企业、丁企业和戊企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由丙企业、丁企业承担责任,由戊企业代替丁企业向自己偿还40万元借款。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企业提出的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企业提出自己对乙银行的保证责任只需要承担40%的主张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乙银行请求法院判定戊企业代替丁企业偿还40万元借款能否得到法律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甲企业对乙企业享有100万元的债权,并由丙企业保证担保,未约定保证期间。该债权所剩时效期间只有3个月,此时甲企业与丁企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通知了乙企业与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1年后,因乙企业无力还款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20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元),未约定担保范围。请回答下列题。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丙、丁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第21题:
乙银行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60%的保证责任
乙银行有权要求丙公司就债权本息全额承担保证责任
乙银行只能要求丁公司承担40%的保证责任
乙银行有权要求丁公司就债权本息全额承担保证责任
第22题:
乙应首先起诉甲,丙、丁享有先诉抗辩权
乙有权不起诉甲,而直接起诉丙、丁
丙、丁对24万元的保证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丙、丁对24万元的保证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3题:
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
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
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第24题:
甲可以在丙、丁、戊中任意选择一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若甲要求丙、丁承担保证责任,丙、丁可主张先诉抗辩,要求甲先行使对戊的抵押权
若甲、戊之间的抵押被宣告无效,丙、丁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若甲放弃对戊的抵押权,则丙、丁只对甲的3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