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什么是爆炸罪?其构成特征有哪些?如何划分本罪与以爆炸方法构成的其他犯罪的界限?”相关问题
  • 第1题:

    什么是非法拘禁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分本罪与非罪、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2、客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非法拘禁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如果非法拘禁行为构成犯罪,拘禁过程中的其他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独立犯罪的,如一般殴打等就只能以非法拘禁罪定罪从重处罚。如果非法拘禁行为与其他犯罪存在牵连关系,如为勒索财物而绑架他人并加以关押、禁闭的应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依其中的重罪绑架论处。如果非法拘禁行为与其他行为均构成犯罪如收买拐卖的妇妇等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即应实行数罚并罚。

  • 第2题: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的后果的行为。
    特征:本罪具有如下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而加以阻碍。
    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以下界限:
    1、妨害公务罪与非罪的界限。
    2、妨害公务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3、妨害公务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 第3题: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界限:
    1、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并交出财物的,则构成敲诈勒索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威胁、要挟的手段,被害人却未产生恐惧也没有交出财物的,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恐惧,行为人却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财物的,则是敲诈勒索未遂。
    2、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威胁的内容不同;威胁侵害的对象不同; 威胁的方式不同;实施威胁内容的时间不同;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威胁的程度不同;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
    3、敲放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国界限。主要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威胁内容和对象不同;勒索财物的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标不同。

  • 第4题:

    下列关于爆炸罪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爆炸罪的成立不要求发生具体侵害结果
    • B、用爆炸的方法故意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电力设备的,构成爆炸罪
    • C、用爆炸的方法引起火灾的,构成放火罪
    • D、用爆炸的方法决水的,构成决水罪

    正确答案:B

  • 第5题:

    什么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其构成特征有哪些?如何划分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是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界限:
    1、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界限。区分关键是看行为人实施的投放危险质的行为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
    2、投放危险物质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侵害的客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害的是公共安;重大环境污染罪侵害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足以危害公共安,就构成犯罪既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
    3、犯罪主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能以自然人为主体;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方面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能出于故意,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只能出于过失。

  • 第6题:

    什么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划分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不分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而且也损害了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业务活动的廉洁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即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且有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目的。
    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主体身份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指出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贿赂的,应当按受贿罪论处。

  • 第7题:

    问答题
    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怎样区分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判决裁定的正常执行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寂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人。
    4、本罪主观是故意。
    界限:
    二者区别是:
    1、犯罪客体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判决裁定的正常活动;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客体则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
    2、犯罪主体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3、行为方式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是以非暴力的方式实施;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则一般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
    4、犯罪对象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的犯罪对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什么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分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界限?

    正确答案: 指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界限:
    1、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过程中,造成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2、骗取出境证件并使用骗取的出入境证件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
    3、组织并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放火罪是什么?它的构成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一)概念和条件: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条件:
    1.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放火焚烧公私财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二)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放火罪与失火罪的界限(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是故意犯罪;失火罪是过失犯罪。
    2.在客观方面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准不同。放火行为只要发生足以造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的危险,即使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也构成放火罪既遂;而失火行为必须实际造成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才能构成失火罪。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放火是一种具有相当破坏性的危险方法,经常被犯罪人用作进行破坏性犯罪的手段。这就应当注意划分放火罪与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根据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原则,对以放火的方法实施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以法律规定的罪名论处,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而不能认定为放火罪。 
    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界限。 
    区分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关键在于:
    第一,在主观方面,是否具有放火的故意,即行为人是否明知其放火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
    第二,在客观方面,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放火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区分放火罪一罪与数罪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放火行为既造成人员伤亡,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这时所发生的结果,都是放火罪结果加重犯的成立要件,故只成立放火罪一罪。
    第二,行为人基于特定的犯罪目的,以放火手段实施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既发生了行为人预期的危害结果,又危害了公共安全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只能成立一罪。
    第三,在司法实践中,放火行为往往用以在实施犯罪后毁灭罪迹,如果犯罪人毁灭罪迹的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则成立放火罪,对犯罪人应当以其所实施的犯罪与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否则,不成立放火罪,该行为是其犯罪行为的继续,可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什么是非法拘禁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分本罪与非罪、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2、客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非法拘禁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如果非法拘禁行为构成犯罪,拘禁过程中的其他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独立犯罪的,如一般殴打等就只能以非法拘禁罪定罪从重处罚。如果非法拘禁行为与其他犯罪存在牵连关系,如为勒索财物而绑架他人并加以关押、禁闭的应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依其中的重罪绑架论处。如果非法拘禁行为与其他行为均构成犯罪如收买拐卖的妇妇等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即应实行数罚并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什么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其构成特征有哪些?如何划分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是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界限:
    1、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界限。区分关键是看行为人实施的投放危险质的行为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
    2、投放危险物质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侵害的客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害的是公共安;重大环境污染罪侵害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足以危害公共安,就构成犯罪既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
    3、犯罪主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能以自然人为主体;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方面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能出于故意,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只能出于过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当划清的界限有哪些?

    正确答案: 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是复杂客体,即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就是就诊人。
    (2)在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合法从业的义务人员构成。
    (4)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对所发生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是过失,但对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而言则可能是故意的。界限:与非罪区别 构成犯罪的必须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意外事故,医疗手段或者技术水平的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定犯罪。
    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只能是医务人员,后罪是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是特定的就诊人,后罪是不特定多数的人和公私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当划清的界限有哪些?


    正确答案: 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是复杂客体,即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就是就诊人。
    (2)在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合法从业的义务人员构成。
    (4)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对所发生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是过失,但对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而言则可能是故意的。界限:与非罪区别 构成犯罪的必须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意外事故,医疗手段或者技术水平的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定犯罪。
    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只能是医务人员,后罪是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是特定的就诊人,后罪是不特定多数的人和公私财产。

  • 第14题:

    放火罪是什么?它的构成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一)概念和条件: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条件:
    1.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放火焚烧公私财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二)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放火罪与失火罪的界限(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是故意犯罪;失火罪是过失犯罪。
    2.在客观方面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准不同。放火行为只要发生足以造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的危险,即使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也构成放火罪既遂;而失火行为必须实际造成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才能构成失火罪。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放火是一种具有相当破坏性的危险方法,经常被犯罪人用作进行破坏性犯罪的手段。这就应当注意划分放火罪与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根据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原则,对以放火的方法实施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以法律规定的罪名论处,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而不能认定为放火罪。 
    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界限。 
    区分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关键在于:
    第一,在主观方面,是否具有放火的故意,即行为人是否明知其放火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
    第二,在客观方面,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放火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区分放火罪一罪与数罪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放火行为既造成人员伤亡,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这时所发生的结果,都是放火罪结果加重犯的成立要件,故只成立放火罪一罪。
    第二,行为人基于特定的犯罪目的,以放火手段实施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既发生了行为人预期的危害结果,又危害了公共安全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只能成立一罪。
    第三,在司法实践中,放火行为往往用以在实施犯罪后毁灭罪迹,如果犯罪人毁灭罪迹的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则成立放火罪,对犯罪人应当以其所实施的犯罪与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否则,不成立放火罪,该行为是其犯罪行为的继续,可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

  • 第15题:

    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怎样区分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判决裁定的正常执行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寂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人。
    4、本罪主观是故意。
    界限:
    二者区别是:
    1、犯罪客体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判决裁定的正常活动;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客体则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
    2、犯罪主体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3、行为方式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是以非暴力的方式实施;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则一般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
    4、犯罪对象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的犯罪对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 第16题:

    什么是爆炸罪?其构成特征有哪些?如何划分本罪与以爆炸方法构成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界限:
    1、爆炸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爆炸罪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是由于法条竞合而发生界限混淆的。
    2、爆炸罪与爆炸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界限。
    区别:主观方面行是否有爆炸的故意;客观方面爆炸行为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
    3、爆炸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主观方面不同,爆炸罪是出于故意而危险物品肇事则是出于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爆炸罪表现为行为人故意制造爆炸而危险物品肇事罪则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不同,爆炸罪是危险犯而危险物品肇事罪是结果犯。

  • 第17题:

    什么是盗窃、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是指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
    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物的行为。
    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相同点是:
    (1)犯罪的主体相同,都是一般主体;
    (2)犯罪的主观要件相同,都只能由故意而不能由过失构成;
    (3)犯罪的行为方式相同,都是秘密窃取。
    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公共安全,后者侵犯的主要是财产所有权;
    (2)犯罪对象不同,作为前者犯罪对象的爆炸物是国家严格控制管理的危险物品,不是一般商品、财物,而后者的犯罪对象泛指一切公私财物。因此,从广义上说,后者犯罪对象包括前者的犯罪对象,但是立法者强调前者的特殊性质,一旦被他人非法取得,就会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需要加以特殊保护,因而把它从一般盗窃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规定罪名和法定刑,予以特殊保护。

  • 第18题:

    多选题
    以爆炸方法破坏交通工具构成犯罪的,应当(  )。[2008年真题]
    A

    以爆炸罪从重处罚

    B

    以爆炸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实行数罪并罚

    C

    以破坏交通工具罪从重处罚

    D

    属于既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也构成爆炸罪的法条竞合形态,按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 C,B
    解析:
    对破坏交通工具罪的认定中,以放火、爆炸方法破坏交通工具,既构成以爆炸方法破坏交通工具构成犯罪,也构成放火罪、爆炸罪,属于法条竞合,根据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此种情况应按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

  • 第19题:

    问答题
    什么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划分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不分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而且也损害了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业务活动的廉洁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即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且有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目的。
    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关键在于主体身份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指出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贿赂的,应当按受贿罪论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什么是侵占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界限:
    1、侵占罪与非罪的界限,表现在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如果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而占有他人财物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有法律依据而占有或者处分他人财物的不构成本罪;本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2、侵占罪与不当得利的界限。表现主观内容不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方式不同;行为性质不同。
    3、侵占罪与盗窃罪;界限。表现在犯罪对象不同;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犯意形成的时间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什么是爆炸罪?其构成特征有哪些?如何划分本罪与以爆炸方法构成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界限:
    1、爆炸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爆炸罪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是由于法条竞合而发生界限混淆的。
    2、爆炸罪与爆炸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界限。区别:主
    观方面行是否有爆炸的故意;客观方面爆炸行为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
    3、爆炸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主观方面不同,爆炸罪是出于故意而危险物品肇事则是出于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爆炸罪表现为行为人故意制造爆炸而危险物品肇事罪则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4、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不同,爆炸罪是危险犯而危险物品肇事罪是结果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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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放火罪的概念是什么?它的构成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一)概念和条件: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条件:
    1)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放火焚烧公私财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二)放火罪与失火罪的界限(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是故意犯罪;失火罪是过失犯罪。
    2在客观方面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准不同。放火行为只要发生足以造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的危险,即使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也构成放火罪既遂;而失火行为必须实际造成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才能构成失火罪。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放火是一种具有相当破坏性的危险方法,经常被犯罪人用作进行破坏性犯罪的手段。这就应当注意划分放火罪与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根据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原则,对以放火的方法实施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以法律规定的罪名论处,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而不能认定为放火罪。
    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界限区分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关键在于:
    第一,在主观方面,是否具有放火的故意,即行为人是否明知其放火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
    第二,在客观方面,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放火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区分放火罪一罪与数罪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放火行为既造成人员伤亡,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这时所发生的结果,都是放火罪结果加重犯的成立要件,故只成立放火罪一罪。
    第二,行为人基于特定的犯罪目的,以放火手段实施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既发生了行为人预期的危害结果,又危害了公共安全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只能成立一罪。
    第三,在司法实践中,放火行为往往用以在实施犯罪后毁灭罪迹,如果犯罪人毁灭罪迹的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则成立放火罪,对犯罪人应当以其所实施的犯罪与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否则,不成立放火罪,该行为是其犯罪行为的继续,可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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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什么是盗窃、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是指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
    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物的行为。
    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相同点是:
    (1)犯罪的主体相同,都是一般主体;
    (2)犯罪的主观要件相同,都只能由故意而不能由过失构成;
    (3)犯罪的行为方式相同,都是秘密窃取。
    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公共安全,后者侵犯的主要是财产所有权;
    (2)犯罪对象不同,作为前者犯罪对象的爆炸物是国家严格控制管理的危险物品,不是一般商品、财物,而后者的犯罪对象泛指一切公私财物。因此,从广义上说,后者犯罪对象包括前者的犯罪对象,但是立法者强调前者的特殊性质,一旦被他人非法取得,就会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需要加以特殊保护,因而把它从一般盗窃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规定罪名和法定刑,予以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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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4题:

    问答题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界限:
    1、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并交出财物的,则构成敲诈勒索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威胁、要挟的手段,被害人却未产生恐惧也没有交出财物的,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恐惧,行为人却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财物的,则是敲诈勒索未遂。
    2、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威胁的内容不同;威胁侵害的对象不同; 威胁的方式不同;实施威胁内容的时间不同;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威胁的程度不同;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
    3、敲放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国界限。主要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威胁内容和对象不同;勒索财物的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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