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夏某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孙某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题目

孙某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夏某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孙某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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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第 8 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抢劫殴打吴某,吴某逃跑,甲随后追赶。吴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即跑开。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钱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宋某,见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宋某死亡。乙的行为和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丙经过城铁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杨某,遂相互聊起天来,导致杨某忘记放下横杆,路过的刘某被快速驶来的轻轨列车撞死。丙的行为和刘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丁为杀害王某而打击其头部,并致使王某受伤,2小时内必死无疑。在王某的哀求下丁产生了悔意遂开车带其到附近的医院抢救。

    在去医院的途中,夏某因驾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导致王某当场死亡。丁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B
    [考点]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A项,甲为抢劫而殴打导致吴某钱包跌落,甲拾得,甲的暴力行为和拾得钱包、取得财物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可以认为是偶然的因果关系,故A项不正确。B项,虽然乙砍伤了宋某,但由于医生存在重大失误最终导致宋某的死亡,该事件的介入是异常的、独立于乙的行为的,因此乙的行为与宋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被阻断,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B项正确。C项,丙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只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直接原因在于铁路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因而导致重大事故,造成刘某死亡,应当是杨某的过失与刘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故C项错误。D项,丁虽然给王某造成了致命伤害,但夏某的交通肇事行为导致了王某的死亡,因此丁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D项错误。依题意,B项当选。

  • 第2题:

    孙某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参考答案:不存在因果关系。因为程某的死亡是因为介入医生夏某的重大医疗失误行为所致。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医生正常履行职责,则程某的伤就能够治愈,不会发生死亡的结果。正因为医生夏某的严重过失,中断了原先孙某的伤害行为与程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 第3题:

    冯某找到在某国有公司任出纳员的朋友程某,提出向该公司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毒品,并许诺出售毒品获利后给程某好处费。程某便擅自从自己管理的公司款项中借给冯某10万元。冯某拿到10万元后,便从外地购得毒品若干,然后在本地出售。出售一部分后,冯某便送给程某3万元好处费。冯某后来在出售毒品的过程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后程某也被司法机关抓获归案。关于挪用公司10万元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冯唆使程挪用公司10万元,故冯与程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B.冯没有指使、参与策划挪用公司10万元,故冯与程就挪用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C.冯明知是挪用的款项而使用,故冯与程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D.程明知冯欲从事非法活动,却仍然挪用10万元,故即使没有超过3个月也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C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公款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本题案例中程某是在冯某的唆使、诱导之下才违法动用公款的,属于本解释规定的情形,冯、程二人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对于挪用公款进行违法活动的不管挪用时间长短都构成本罪。因此A、D表述正确,B、C错误,B、C为正确选项。

  • 第4题:

    2014年2月1日,王某委托程某保管钢琴的5000元保管费到期;3月1日,程某欠王某的1万元借款到期,程某以自有的一部高档摄像机提供抵押担保。3月5日,王某通知程某将其全部债权转让给赵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程某可向赵某主张抵销5000元
    B.因王某与赵某之间的债权转让未经程某同意,所以不发生效力
    C.若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应向赵某承担违约责任
    D.若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的,赵某可以主张实现抵押权

    答案:B
    解析:
    (1)选项A: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2)选项B: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3)选项CD:在全部转让债权的情形下,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利除外)。

  • 第5题: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B,C,D

  • 第6题: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其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见其可怜,就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丁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B,C

  • 第7题:

    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加价5%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低为由予以拒绝。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
    • B、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人履行
    • C、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
    • D、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C,D

  • 第8题:

    单选题
    某学校教师孙某和学生王某在课堂上发生矛盾,课后教师孙某气愤不过,在王某放学回家的路上将其打成重伤。对于王某所受伤害,依法承担责任的是()。
    A

    王某及其家长

    B

    学校和孙某

    C

    孙某

    D

    学校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2014年2月1日,王某委托程某保管钢琴的5000元保管费到期;3月1日,程某欠王某的1万元借款到期,程某以自有的一部高档摄像机提供抵押担保。3月5日,王某通知程某将其全部债权转让给赵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程某可向赵某主张抵销5000元

    B

    因王某与赵某之间的债权转让未经程某同意,所以不发生效力

    C

    若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应向赵某承担违约责任

    D

    若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的,赵某可以主张实现抵押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1)选项A: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2)选项B: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3)选项CD://在全部转让债权的情形下,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利除外)。

  • 第10题:

    问答题
    孙某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夏某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孙某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不存在因果关系。因为程某的死亡是因为介入医生夏某的重大医疗失误行为所致。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医生正常履行职责,则程某的伤就能够治愈,不会发生死亡的结果。正因为医生夏某的严重过失,中断了原先孙某的伤害行为与程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程某有一祖传的花鸟画,程某与刘某签订买卖该花鸟画的合同,约定价金为30万元。由于刘某未带钱,程某怕刘某携画逃跑就未将该画交给刘某,约定5日后一手交钱一手交画。但是不久之后此画被小偷甲偷走了,而甲谎称此画是自己的,交付给债务人乙来抵偿债务,乙将此画又转卖给丙。5日后刘某带钱来到程某处取画,此时程某拿不出画,于是刘某认为程某违约,把程某告到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关于程某和刘某之间的合同以及花鸟画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程某与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生效,刘某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B

    程某与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刘某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C

    程某与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生效,刘某未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D

    程某与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刘某未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6年真题]
    A

    程某虽与其他公司串通参与投标,但不构成串通投标罪

    B

    甲安排程某与他人串通投标,构成串通投标罪的教唆犯

    C

    程某以行贿的意思向甲赠送仿制古董,构成行贿罪既遂

    D

    甲以受贿的意思收下程某的仿制古董,构成受贿罪既遂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刑法》第22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构成串通投标罪。
    A项,甲与程某串通投标,属于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但并未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且不属于情节严重,因此不构成串通投标罪。
    B项,甲教唆程某与他人串通投标,同时对整个投标行为进行了具体安排,其行为属于串通投标的实行行为而非教唆行为。
    C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90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程某向甲赠送仿制古董的行为,因仿制古董价值未达到行贿罪起刑点不构成犯罪
    D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83条第1款规定的“数额较大”。甲有受贿的主观故意,实施了受贿行为,但客观上收受的贿赂价值未达到受贿罪起刑点,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 第13题: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毒药。但10天以后甲放弃了杀人的念头,将毒药偷偷倒掉。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而李某不成立犯罪中止

    B.乙为了杀害王某而对其投毒,王某服毒之后痛苦不堪,乙十分同情,于是将王某送往医院抢救后脱离危险。事后经查明,毒物只达到了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往医院王某也不会死亡。乙不成立犯罪中止

    C.丙对张某猛砍数刀后离开现场。1小时之后,丙为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犯罪现场,见张某已奄奄一息,但是并没有死亡,见其十分可怜便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后张某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丙成立犯罪中止

    D.丁基于杀人的故意对刘某实行了暴力,见刘某流血不止于是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刘某经治疗后仍然被鉴定为重伤。丁不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A
    【考点】中止犯的认定
    【解析】对于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需要把握的是,谁欲成立犯罪中止,谁就必须将自己对该共同犯罪所起到的作用消除,不消除的不成立犯罪中止,也就是说,谁消除,谁中止,所以A中的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还有一种情形是:行为人实施完毕某一行为,但是该行为并不能立即产生犯罪追求的结果,而是经过一个过程,在该过程中,行为人悔悟采取措施消除结果的,也是犯罪中止。B项中虽事实上不可能致王某死亡,但乙主观上中止,客观上将王某送往医院抢救,成立中止,B错。C项中,丙的行为属于行为已完成后,犯罪明显告一段落归于未送后,实施抢救被害人的行为,故其不成立犯罪中止,C错。D项中丁在可以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成立犯罪中止。D错。

  • 第14题:

    吴某家多次被盗,一天吴某回家正遇程某在房内行窃。吴某上前抓住程某,程某用拳猛击吴某胸部。吴某拿起木棒击打程某头部一下致其倒在地上,程某正要起身,吴某紧接着又猛打程某腰部一下,致程某三根肋骨骨折而残废。吴某的行为应属于()。

    A.防卫过当

    B.事后防卫

    C.正当防卫

    D.报复侵害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程某喜新厌旧,为达到摆脱妻子的目的,他在妻子吃的菜里投放了的毒鼠强,其妻赵某发现菜有异味,便倒给鸡吃,鸡吃菜后立即死亡。赵某知道肯定有人在菜中下了毒药,便将此事告诉程某。程某借机说这一定是李某所为(程某与李某有矛盾),然后打电话给公安机关,控告李某涉嫌投毒谋害赵某。公安机关将李某刑事拘留后,没有找到足够的定罪证据而将李某释放。赵某知道后多次在李某的单位以及住处辱骂李某,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本案中被告人程某在妻子吃的菜里投放毒鼠强,具有杀人的故意和杀人的行为,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所以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对于程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根据刑法的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程某捏造李某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使得李某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诬告陷害罪。
    (3)被告人程某一人犯故意杀人罪与诬告陷害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4)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诬告陷害罪。本案中被告人赵某因缺乏诬陷的故意,不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犯罪构成,因此不构成该犯罪。
    (5)根据刑法的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赵某多次公然侮辱李某的人格,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成立侮辱罪。

  • 第16题:

    张某经常到程某的鱼塘偷鱼,致使后者损失惨重。为防止鱼再次被盗,程某便围绕鱼塘拉设了一条高压电网,并在电网上旁立了多个“高压电网危险”的牌子以示警告。不久后的一个夜晚,张某再次来到鱼塘边偷鱼,在偷越电网时,身上所背盗窃来的鱼触碰到了电线,被电击倒地不省人事,程某发现后立刻将其送往医院,但在半路上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程某架设电网是为了防止窃贼,并树立了必要警告标示,既不犯罪也不违法
    • B、程某架设电网是为了防止窃贼,属于正当防卫,只是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 C、张某触电虽有自身过错,但程某私拉电网致人死亡的行为亦构成犯罪
    • D、张某构成盗窃罪,触电是由于自身盗窃行为所致,程某对其不负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某甲欲杀害某乙,在持刀猛砍某乙头部数刀后,感到后悔,立即又将某乙送到医院抢救,但某乙因失血过多死亡,某甲属于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甲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甲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后治疗无效死亡。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王某和好友五人到KTV唱歌,在唱歌时喝了不少酒,回去途中和隔壁房的程某夫妇发生口角。于是拦截、辱骂和恐吓程某之妻,程某见状便将程某等人推开。王某等人见状便抓住程某群殴。民警赶来才制止了王某等人行为,王某不从而且用尖刀将民警划成轻微伤,程某经法医鉴定属于重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王某一伙人构成聚众斗殴罪
    • B、王某一伙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 C、王某一伙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 D、王某一伙人构成妨害公务罪

    正确答案:C,D

  • 第20题:

    单选题
    罗某因与其丈夫怄气,在客厅打开罐装煤气阀意欲自杀,其邻居程某听到被关在门外的罗某的丈夫喊叫,立即与其丈夫一起踢罗某家门,试图破门救出罗某。当门被踢开后,程某先冲进屋内,因煤气爆炸立即退出,但已经被烧伤。经查,系程某在罗某家门口放置燃烧的煤炉,遇到煤气后爆炸所致;程某已经支付医疗费用、鉴定费和误工费共计3万元。为损害赔偿,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程某受伤系其在罗某家门口放置燃烧的煤炉所致,故无权请求罗某赔偿损失

    B

    程某虽然受伤,但没有救出罗某,不构成无因管理

    C

    程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罗某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D

    程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罗某的丈夫支付3万元损失


    正确答案: C
    解析:
    AD两项,《民法总则》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尽管程某放置燃烧的煤炉引发了爆炸,但其无因管理行为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就此损失,程某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
    B项,无因管理不要求必须达到预期的效果。
    C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是无因管理之债,而非侵权之债。

  • 第21题:

    单选题
    程某有一祖传的花鸟画,程某与刘某签订买卖该花鸟画的合同,约定价金为30万元。由于刘某未带钱,程某怕刘某携画逃跑就未将该画交给刘某,约定5日后一手交钱一手交画。但是不久之后此画被小偷甲偷走了,而甲谎称此画是自己的,交付给债务人乙来抵偿债务,乙将此画又转卖给丙。5日后刘某带钱来到程某处取画,此时程某拿不出画,于是刘某认为程某违约,把程某告到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如果题中情况是程某欠刘某的钱到期没有还,刘某带人闯入甲的家中,强行将程某的花鸟画给抢走来抵债,那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程某可对刘某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B

    若程某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是花鸟画的所有权人,程某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C

    程某可对刘某行使占有回复请求权

    D

    程某占有人返还画的请求权的时间是2年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王某和好友五人到KTV唱歌,在唱歌时喝了不少酒,回去途中和隔壁房的程某夫妇发生口角。于是拦截、辱骂和恐吓程某之妻,程某见状便将程某等人推开。王某等人见状便抓住程某群殴。民警赶来才制止了王某等人行为,王某不从而且用尖刀将民警划成轻微伤,程某经法医鉴定属于重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

    王某一伙人构成聚众斗殴罪

    B

    王某一伙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C

    王某一伙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D

    王某一伙人构成妨害公务罪


    正确答案: A,C
    解析: 王某一伙人不属于聚众斗殴行为,所以不选A;由于造成了程某重伤害,已经不是寻衅滋事罪能够评价的,所以选C不选B;王某等人抗拒抓捕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故选D。

  • 第23题:

    单选题
    伍某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石某,后伍某急需用钱,就以该房设定抵押向程某借款,伍某、程某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若伍某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程某行使抵押权时不受伍某和石某之间租赁合同的限制

    B

    若伍某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伍某、程某协议将该房折价,程某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C

    若伍某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程某要求变卖该房,则石某享有优先购买权

    D

    若伍某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程某不能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相关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如果抵押权人变卖该抵押物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