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在哪种情况下应该关门()A、AVC的最低点大于价格时B、AC的最低点大于价格时C、发生亏损时D、MC>MR

题目

一个企业在哪种情况下应该关门()

  • A、AVC的最低点大于价格时
  • B、AC的最低点大于价格时
  • C、发生亏损时
  • D、MC>MR

相似考题
更多“一个企业在哪种情况下应该关门()”相关问题
  • 第1题:

    一个企业在以下( )情况下应该停业。

    A、AVC的最低点大于价格时

    B、AC的最低点大于价格时

    C、发生亏损时

    D、MC>MR


    参考答案:A

  • 第2题:

    一个企业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应该停止营业()

    A.AVC的最低点大于价格

    B.AC的最低点大于价格

    C.发生亏损

    D.MC>MR

    E.MC>AVC且MR=P=AVC


    参考答案:A, E

  • 第3题: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消减产品线的长度?


    正确答案:(1)通过对销售额和成本的分析,发现产品线中含有使利润减少的积压产品,就需消减产品项目,保留那些销售量和利润最大并且具有长远发展潜力的项目。
    (2)企业缺乏使所有项目都达到期望数量的生产能力,于是消减利润平低或亏损的项目,集中力量生产利润较高的项目,根据需求情况灵活缩短产品项目。
    (3)企业产品线过长,降低了规模经济效益,同时也影响了生产效率。

  • 第4题:

    企业每年都有大量不同的培训,在缺乏能力、时间的情况下,应该选择外训。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何谓关门车?关门车编入货物列车时,编挂辆数和位置有何限制?为什么?旅客列车在什么情况下允许有关门车?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关门车是指关闭制动支管上截断塞门的车辆。这种车辆的制动主管只能通风,制动机不起作用,其编挂数量和位置直接关系到列车运行安全。
    (1)关门车数量的限制货物列车中因装载的货物(如雷管、导爆索,炸药等易爆及易燃货物)规定需停止制动作用的车辆,自动制动机临时发生故障的车辆,准许关闭截断塞门,但主要列检所所在站编组始发的列车中,不得有制动故障关门车。列车中编挂关门车的数量限制主要取决于列车换算闸瓦压力。为便于现场工作人员掌握运用,《技规》第188条根据列车闸瓦压力的最低要求和列车编组实际情况,规定了货物列车内关门车数不得超过现车总辆数的6%(尾数不足一辆按四舍五入计算),符合此条件,可不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不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超过6%时,带按规定计算闸瓦压力,并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交与司机。制动效能证明书在有列检所的车站,由列检负责计算和填写;无列检所时,由车站或运转车长计算填写。列车闸瓦压力的计算方法在本章第五节介绍。
    (2)关门车位置的限制为保证列车紧急制动仃车,对关门车的编挂位置应有严格限制。
    ①关门车不得挂于机车后部三辆车之内。关门车挂于机后三辆车之内时非但本身不起制动作用,其主管内的压缩空气也要通过机车的制动阀排出,势必延长紧急制动时间,使列车制动距离延长,容易发生危险,故有此限。
    ②在列车中连续连挂不得超过两辆。列车制动时使车辆发生瞬间冲动拥挤现象,关门车本身不制动,冲挤更为强烈,连续连挂关门车辆数过多,可能导致车辆破损或装载货物位移等危险,并严重影响后部车辆减压速度和紧急制动,极易因冲撞而发生脱钩、断钩,脱轨事故,故列车中关门车连续连挂不得超过两辆。
    ③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防止因车钩分离而造成车辆溜逸的严重后果。
    ④列车最后第二、三辆不得连续关门。《技规》规定对于不适于连挂在列车中部但走行部分良好的车辆,经列车调度员准许,可挂于列车尾部,以一辆为限。如该车辆的自动制动机不起作用时,须由车辆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保证不致脱钩。如发生上述情况及原列车最后第二、第三辆为关门车时,因原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故列车最后4辆车中,仅有1辆有制动作用,一旦发生4辆车分离,难以自动停车,后果严重。
    (3)旅客列车编挂关门车的限制旅客列车运行速度高,为确保旅客安全、舒适旅行,不准在旅客列车中编挂关门车。在运行途中如遇自动制动机临时故障,在停车时间内不能修复时,准许关闭一辆。但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以防脱钩分离。应该强调的是,在编组货物列车时,当列车编组计划要求的车组编挂位置与《技规》规定的编组隔离及关门车编挂位置要求有矛盾时,应从保证安全生产原则出发,首先满足车辆隔离和关门车编挂位置的要求。

  • 第6题:

    简述特殊情况下“关门车”的规定。


    正确答案:特殊情况下,10辆以内不准超过2辆“关门车”,5辆以内不准超过1辆,要求机次位3辆以内及列车最后一辆不得有“关门车”。

  • 第7题:

    司机在站正常情况下凭()显示关门,凭推荐速度码释放后以及进路防护信号开放.


    正确答案:DTI

  • 第8题:

    联动门使用应坚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开门,内、外门应始终处于互锁状态,()”,发生应急情况需逃生时,可使用“双开”键。

    • A、可以同时打开,进出不用关门
    • B、可以同时打开,进出随手关门
    • C、不得同时打开,进出不用关门
    • D、不得同时打开,进出随手关门

    正确答案:D

  • 第9题:

    问答题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消减产品线的长度?

    正确答案: (1)通过对销售额和成本的分析,发现产品线中含有使利润减少的积压产品,就需消减产品项目,保留那些销售量和利润最大并且具有长远发展潜力的项目。
    (2)企业缺乏使所有项目都达到期望数量的生产能力,于是消减利润平低或亏损的项目,集中力量生产利润较高的项目,根据需求情况灵活缩短产品项目。
    (3)企业产品线过长,降低了规模经济效益,同时也影响了生产效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何谓关门车?关门车编入货物列车时,编挂辆数和位置有何限制?为什么?旅客列车在什么情况下允许有关门车?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 关门车是指关闭制动支管上截断塞门的车辆。这种车辆的制动主管只能通风,制动机不起作用,其编挂数量和位置直接关系到列车运行安全。
    (1)关门车数量的限制货物列车中因装载的货物(如雷管、导爆索,炸药等易爆及易燃货物)规定需停止制动作用的车辆,自动制动机临时发生故障的车辆,准许关闭截断塞门,但主要列检所所在站编组始发的列车中,不得有制动故障关门车。列车中编挂关门车的数量限制主要取决于列车换算闸瓦压力。为便于现场工作人员掌握运用,《技规》第188条根据列车闸瓦压力的最低要求和列车编组实际情况,规定了货物列车内关门车数不得超过现车总辆数的6%(尾数不足一辆按四舍五入计算),符合此条件,可不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不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超过6%时,带按规定计算闸瓦压力,并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交与司机。制动效能证明书在有列检所的车站,由列检负责计算和填写;无列检所时,由车站或运转车长计算填写。列车闸瓦压力的计算方法在本章第五节介绍。
    (2)关门车位置的限制为保证列车紧急制动仃车,对关门车的编挂位置应有严格限制。
    ①关门车不得挂于机车后部三辆车之内。关门车挂于机后三辆车之内时非但本身不起制动作用,其主管内的压缩空气也要通过机车的制动阀排出,势必延长紧急制动时间,使列车制动距离延长,容易发生危险,故有此限。
    ②在列车中连续连挂不得超过两辆。列车制动时使车辆发生瞬间冲动拥挤现象,关门车本身不制动,冲挤更为强烈,连续连挂关门车辆数过多,可能导致车辆破损或装载货物位移等危险,并严重影响后部车辆减压速度和紧急制动,极易因冲撞而发生脱钩、断钩,脱轨事故,故列车中关门车连续连挂不得超过两辆。
    ③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防止因车钩分离而造成车辆溜逸的严重后果。
    ④列车最后第二、三辆不得连续关门。《技规》规定对于不适于连挂在列车中部但走行部分良好的车辆,经列车调度员准许,可挂于列车尾部,以一辆为限。如该车辆的自动制动机不起作用时,须由车辆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保证不致脱钩。如发生上述情况及原列车最后第二、第三辆为关门车时,因原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故列车最后4辆车中,仅有1辆有制动作用,一旦发生4辆车分离,难以自动停车,后果严重。
    (3)旅客列车编挂关门车的限制旅客列车运行速度高,为确保旅客安全、舒适旅行,不准在旅客列车中编挂关门车。在运行途中如遇自动制动机临时故障,在停车时间内不能修复时,准许关闭一辆。但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以防脱钩分离。应该强调的是,在编组货物列车时,当列车编组计划要求的车组编挂位置与《技规》规定的编组隔离及关门车编挂位置要求有矛盾时,应从保证安全生产原则出发,首先满足车辆隔离和关门车编挂位置的要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一个企业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应该停止营业()
    A

    AVC的最低点大于价格

    B

    AC的最低点大于价格

    C

    发生亏损

    D

    MC>MR

    E

    MC>AVC且MR=P=AVC


    正确答案: B,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无论用哪种货币融资,在利率平价成立的情况下,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应该相等。()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企业应该选择哪种方式( )。

    A.(1)

    B.(2)

    C.(3)

    D.(1)或者(2)


    正确答案:A
    在第一种情况下的实际借款利率为13.5%,在三种情况下,为最低,所以应该选择第一种方式。 

  • 第14题:

    一个企业在哪种情况下应该关门()

    A.AVC的最低点大于价格时

    B.AC的最低点大于价格时

    C.发生亏损时

    D.MC>MR


    参考答案:A

  • 第15题: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有什么区别?哪种情况下应该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哪种情况下又应该将兼营行为转化为混合销售?


    正确答案: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税务处理不一样:
    (1)混合销售行为指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
    (2)兼营行为指同一纳税人既经营增值税的销售行为,还经营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类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于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一并征收增值税。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混合销售向兼营转化:
    (1)对于以货物销售为主的一般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其涉及货物和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合并征收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税基。而且增值税税率较高,这样企业承担的增值税税收负担也较重。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如果涉及营业税的项目无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则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2)对于销售货物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如果增值税的税率高于营业税的税率,则也适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兼营转化为混合销售行为:
    (1)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劳务项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按照货物的销售为主业依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税收负担会偏重,这种情况下,适宜选择以非应税劳务为主业缴纳营业税。
    (2)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低于营业税税率,则应将兼营行为转为混合销售行为。

  • 第16题:

    无论用哪种货币融资,在利率平价成立的情况下,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应该相等。()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列车在正常情况下,车头车尾均可操作车门的关门开关。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什么是关门车,什么情况下使用关门车?


    正确答案: 关门车是关闭截断塞门,压缩空气不能进入三通阀,空气制动机停止作用的车辆。当车辆内装运易燃爆炸品货物,不能使用制动机或者当制动机发生故障时,才将截断塞门关闭使之成为关门车。

  • 第19题:

    端门开关设置在“关”的情况下,可通过手动操作来开关门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问答题
    什么是关门车,什么情况下使用关门车?

    正确答案: 关门车是关闭截断塞门,压缩空气不能进入三通阀,空气制动机停止作用的车辆。当车辆内装运易燃爆炸品货物,不能使用制动机或者当制动机发生故障时,才将截断塞门关闭使之成为关门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列车在正常情况下,车头车尾均可操作车门的关门开关。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一个企业在哪种情况下应该关门()
    A

    AVC的最低点大于价格时

    B

    AC的最低点大于价格时

    C

    发生亏损时

    D

    MC>MR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有什么区别?哪种情况下应该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哪种情况下又应该将兼营行为转化为混合销售?

    正确答案: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税务处理不一样:
    (1)混合销售行为指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
    (2)兼营行为指同一纳税人既经营增值税的销售行为,还经营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类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于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一并征收增值税。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混合销售向兼营转化:
    (1)对于以货物销售为主的一般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其涉及货物和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合并征收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税基。而且增值税税率较高,这样企业承担的增值税税收负担也较重。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如果涉及营业税的项目无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则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2)对于销售货物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如果增值税的税率高于营业税的税率,则也适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兼营转化为混合销售行为:
    (1)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劳务项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按照货物的销售为主业依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税收负担会偏重,这种情况下,适宜选择以非应税劳务为主业缴纳营业税。
    (2)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低于营业税税率,则应将兼营行为转为混合销售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