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07年6月在某市化学纤维厂工作。2009年8月突然病倒,被送疗养院治疗,2009年11月再次发病。同年12月,某市化纤厂将其调入某市仪表厂,档案中没有患职业病的记载。2011年8月,李某丧失劳动能力,医院确认为“三硫化碳中毒后遗症”。2011年12月,李某在某化纤厂补办了职业病有关手续。现在某仪表厂虽然承认李某有职业病,但晋升工资时将李某列入病假之列不给晋升工资。2009年至2011年三次住院不给报销医疗费,2011年停发了李某的保健费。2013年5月李某申诉到仲裁委员会,请求享受职业病有关待遇

题目

李某于2007年6月在某市化学纤维厂工作。2009年8月突然病倒,被送疗养院治疗,2009年11月再次发病。同年12月,某市化纤厂将其调入某市仪表厂,档案中没有患职业病的记载。2011年8月,李某丧失劳动能力,医院确认为“三硫化碳中毒后遗症”。2011年12月,李某在某化纤厂补办了职业病有关手续。现在某仪表厂虽然承认李某有职业病,但晋升工资时将李某列入病假之列不给晋升工资。2009年至2011年三次住院不给报销医疗费,2011年停发了李某的保健费。2013年5月李某申诉到仲裁委员会,请求享受职业病有关待遇,补发2011年至今的工资差额、补报医疗费、保健费等。李某的前后两个用人单位谁应该对其患职业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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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想回乡下安享晚年,将其在某市市区一处居住了几十年的合法房产赠与李某。在办理了有关手续后,李某搬进该房屋居住。后来李某将该房屋抵押给甲银行,得到贷款50万元,半年后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得到贷款20万元。在抵押期间,未经甲、乙银行同意,李某便将该房屋出租给赵某,但将抵押事实书面告知了赵某。李某到期无力归还贷款,但与赵某的租赁合同还未到期。
    李某到期无力归还贷款,则甲、乙银行有权(    )。

    A.占用抵押物
    B.扣押抵押物
    C.与李某协议折价或以李某抵押房产拍卖、变卖抵偿贷款
    D.要求处分李某抵押的房产

    答案:C
    解析:

  • 第2题:

    李某户籍在A市,居住在B市,在C市某水泥厂工作,因长期接触粉尘,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下列关于职业病诊断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可以在A市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B.李某到B市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该机构应组织执业医师诊断
    C.李某必须在C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D.A、B、C三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答案:A
    解析: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故选项A正确,CD选项错误。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故选项B选项错误

  • 第3题:

    甲厂于2016年7月招聘李某为该厂职工,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2年,工资4 0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 000元,合同期内李某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
    合同签订后甲厂又要求李某缴纳2 500元押金,理由是防止职工在合同期内随意跳槽,李某缴纳了押金并开始在甲厂工作。
    2017年6月李某在下班途中被闯红灯的汽车撞伤,导致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李某开始住院治疗。住院治疗期间,甲厂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李某发放工资。
    2018年4月经有关部门鉴定,伤残等级为一级。此时李某伤势已经稳定,遂要求甲厂按原工资标准补发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的工资,并支付此期间的护理费。甲厂拒绝,并以李某已丧失劳动能力为由通知李某解除劳动合同,且拒绝支付任何补偿。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甲厂与李某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厂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应向李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B.甲厂不应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若李某同意,甲厂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若合同期满,甲厂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答案:B
    解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第4题:

    王某驾驶汽车在路上行驶,行人李某突然闯红灯,王某反应不及将李某撞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在将伤者李某受到某医院时,由于李某身上没有钱,也没有身份证明,医院拒绝救治,导致李某死亡。对于李某的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要负责大部分损失,因为损失由他而起
    • B、医院要对李某的死亡负责,因为其拒绝救助是不合法的
    • C、王某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 D、李某的近亲属可以请求李某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

    正确答案:B,C

  • 第5题:

    李某在某厂工作,最近觉得乏力、腹部隐痛,想知道是不是工作岗位上接触了铅而导致慢性铅中毒,他可以在()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 A、李某户口所在地
    • B、工厂所在地或李某居住地
    • C、李某出生地
    • D、任意地点

    正确答案:B

  • 第6题:

    李某与某企业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李某从事厨师工作。合同订立后,企业未经协商,三年中多次变更李的工作岗位并以李未交单位向职工集资的1000元为由,扣发了李某三个月工资。为此,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补发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提出反诉,要求李某承担在上岗前企业自办临时赔训的费用。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职工的申诉请求,驳回了企业的反诉请求。在本案中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依据劳动法的哪些规定作出裁决的?


    正确答案: 1、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企业未经李某同意,强行变更其工作岗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2、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不顾李某的反对,以集资为由,强行扣除工资,已构成克扣工资的行为。故企业因全额补发工资。
    3、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克扣工资且违约,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企业对李某的培训是劳动法规定的一项义务。李某是因为企业克扣工资且违约,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正当的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应要求其承担赔训费用。

  • 第7题:

    企业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不支付患病职工的病假工资吗? 【案例】李某1995年7月大学毕业后到国有企业性质的A公司工作。A公司经济效益很好,员工工资水平较高,1999年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所有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因此李某对自己的工作一直比较满意。但天有不测风云,2000年3月初,李某因患上了一场大病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A公司以已为李某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为理由,停发了李某的工资,要求李某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有关医疗待遇。6月中旬,A公司决定发给尚在住院的李某相当于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与李某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李某认为公司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委托代理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仲裁机构责令公司补发住院期间的病假工资、撤销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案后经查,裁决A公司补发李某住院期间的病假工资,并撤销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正确答案: 这是一起因企业不能正确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导致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正确的。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参保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享受的待遇只能是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用、诊疗项目费用、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但不能申请病假工资及治疗期间其他生活方面的补助。这与目前的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在工伤治疗和生育期间提供生活补贴的规定是不同的。关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生活补助问题,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限超过6个月时,病假工资停发,改由企业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工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进一步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以上规定,李某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其病假工资应由A公司按有关规定支付。
    第二,根据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且本单位工作年限在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A公司认为李某住院治疗已经超过了医疗期,仍然不能从事工作,因此决定与其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然而,A公司忽略了《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也就是说,A公司在程序上违法,它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将于30日后解除劳动关系,但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第三,根据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企业与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工作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A公司只给李某发放经济补偿金的做法,也违反了以上规定。出自广东社会保险学会秘书处

  • 第8题:

    李某因占道经营被某市执法局罚款。2004年4月13日,执法局派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李某家中,李某拒绝签收,工作人员将决定书带回。5月23日,执法局再次派员并邀请当地居委会干部黄某,又将决定书送到李某家,李某仍拒绝签收,于是工作人员将决定书依法留置在李某家中。同年7月5日,李某因不服罚款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8月22日,市政府以李某的申请超过法定申请复议期限为由,作出复议终止的决定。 李某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是错误的,应当向某市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多选题
    王某驾驶汽车在路上行驶,行人李某突然闯红灯,王某反应不及将李某撞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在将伤者李某受到某医院时,由于李某身上没有钱,也没有身份证明,医院拒绝救治,导致李某死亡。对于李某的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由于王某没有过错,因此不承担责任

    B

    即使王某没有过错,也有至少承担20%的赔偿额度

    C

    因为王某没有过错,至多承担10%的赔偿额度

    D

    由于李某负全责,因此其自身承担大部分损失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李某是某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则与李某有关的下列哪项不能由国务院规定()。
    A

    关于李某的工资待遇

    B

    关于李某的任职资格

    C

    关于李某的任职程序

    D

    关于李某的职责权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王某驾驶汽车在路上行驶,行人李某突然闯红灯,王某反应不及将李某撞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在将伤者李某受到某医院时,由于李某身上没有钱,也没有身份证明,医院拒绝救治,导致李某死亡。对于李某的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王某要负责大部分损失,因为损失由他而起

    B

    医院要对李某的死亡负责,因为其拒绝救助是不合法的

    C

    王某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D

    李某的近亲属可以请求李某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A

    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

    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

    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

    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合同

    E

    李某患职业病,现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12年)李某户籍在A 市,居住在B 市,在C 市某水泥厂工作,因长期接触粉尘,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下列关于职业病诊断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可以在A市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B.李某到B市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该机构应组织2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联合诊断
    C.李某必须在C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D.A、B、C三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答案:A
    解析:
    《职业病防治法》第45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第14题:

    李某户籍在A市,居住在B市,在C市某水泥厂工作,因长期接触粉尘,需要进行职业诊断,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下列关于职业病诊断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在A市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B:李某到B市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该机构应组织2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联合诊断
    C:李某必须在C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D:A、B、C三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答案:A
    解析:
    《职业病防治法》第45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第15题:

    甲厂于2016年7月招聘李某为该厂职工,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2年,工资4 0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 000元,合同期内李某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
    合同签订后甲厂又要求李某缴纳2 500元押金,理由是防止职工在合同期内随意跳槽,李某缴纳了押金并开始在甲厂工作。
    2017年6月李某在下班途中被闯红灯的汽车撞伤,导致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李某开始住院治疗。住院治疗期间,甲厂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李某发放工资。
    2018年4月经有关部门鉴定,伤残等级为一级。此时李某伤势已经稳定,遂要求甲厂按原工资标准补发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的工资,并支付此期间的护理费。甲厂拒绝,并以李某已丧失劳动能力为由通知李某解除劳动合同,且拒绝支付任何补偿。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B.李某受伤不是因为工作原因,也不在工作时间之内,不应认定为工伤
    C.李某住院期间,甲厂应当按其原工资支付劳动报酬
    D.在评定伤残等级前护理费应由甲厂支付,在评定伤残等级后护理费应由工伤保险支付

    答案:A,C,D
    解析: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第16题:

    李某户籍在A市,居住在B市,在C市某水泥厂工作,因长期接触粉尘,故进行职业病诊断。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下列关于职业病诊断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可以在A市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B、李某到B市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该机构应组织2名取的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联合诊断
    • C、李某必须在C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D、D.B.C三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有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李某是某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则与李某有关的下列哪项不能由国务院规定()。

    • A、关于李某的工资待遇
    • B、关于李某的任职资格
    • C、关于李某的任职程序
    • D、关于李某的职责权限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李某,中共党员,某市国土局副局长。2010年,李某利用其分管后勤工作的职务便利,侵吞单位公款人民币2000元;同年9月李某在负责审批土地过程中,收受开发商张某人民币2000元。在纪委调查过程中,李某主动将4000元交到纪委。请问:(1)对李某应如何定性处理?(2)对李某违纪所得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李某的行为分别构成贪污和受贿错误,但违纪行为情节较轻,且有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情节,因此,综合分析全案,可以从轻处分。
    (2)对于其违纪所得则应当予以收缴。其贪污的2000元应发还原单位;其受贿的2000元应追缴后上缴国库。

  • 第19题:

    某市工商局在检查李某经营的商店时,发现李某有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工 商局执法人员遂扣押了李某超范围经营的商品,并将其委托给张某保管。 因扣押而产生的保管费不应由()承担

    • A、工商局
    • B、李某
    • C、张某
    • D、李某和张某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问答题
    李某与某企业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李某从事厨师工作。合同订立后,企业未经协商,三年中多次变更李的工作岗位并以李未交单位向职工集资的1000元为由,扣发了李某三个月工资。为此,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补发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提出反诉,要求李某承担在上岗前企业自办临时赔训的费用。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职工的申诉请求,驳回了企业的反诉请求。简述劳动合同的变更。

    正确答案: 1.劳动合同的变更,其实质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发生改变,前提是双方原已存在合法的合同关系,原因主要是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目的是为了继续履行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变更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4.变更的程序:
    (1)协商;
    (2)签订协议;
    (3)各执一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李某在某厂工作,最近觉得乏力、腹部隐痛,想知道是不是工作岗位上接触了铅而导致慢性铅中毒,他可以在()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A

    李某户口所在地

    B

    工厂所在地或李某居住地

    C

    李某出生地

    D

    任意地点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2009年4月5日,李某到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李某月工资65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750元),减去社会保险费实发为550元,但自6月开始,李某每个月拿到的工资只有400元。10月10日,李某就此与公司交涉,得到的答复是公司基于管理需要调整了工勤人员的工资。李某于2009年10月25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认为李某申请仲裁已过仲裁期间,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李某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李某的申诉有没有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为什么?

    正确答案: 没有超过。因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事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1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为1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市居民刘某,在1995年7月的一天,与同市居民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刘某将面积60平方米的两房一厅违章搭建房屋,以8万元价格卖给李某,李某付清了全部房屋价款后,即迁入该房屋内居住,但未将户口迁入。同年该房屋所在地区的土地被征用,有关部门对动迁居民作了安置。但房屋拆迁部门未对李某进行补偿,亦未对李某进行安置。李某认为,房屋是其花钱买来的,房屋拆迁部门拆除其房屋而不给予补偿安置是不对的。 房屋拆迁部门对李某房屋拆除而不给予任何补偿和安置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房屋拆迁部门对李某房屋拆除而不给予任何补偿和安置的做法是正确的。
    因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拆迁人对应当安置的被拆迁房屋使用人,给予安置。被拆除房本案李某未将户口迁入,故此,李某也不属于被安置对象。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