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服市环保局的处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了环保部门的处罚,如企业不服向法院起诉,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如企业起诉,可选择市政府或环保局为被告B、如企业起诉,环保局为被告C、如企业起诉,市政府为被告D、如企业起诉,市政府和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题目

企业不服市环保局的处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了环保部门的处罚,如企业不服向法院起诉,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如企业起诉,可选择市政府或环保局为被告
  • B、如企业起诉,环保局为被告
  • C、如企业起诉,市政府为被告
  • D、如企业起诉,市政府和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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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申某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为拘留5日。申某仍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被告为B区公安分局,申某可以向A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B.被告为B区公安分局,申某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C.被告为复议机关,申某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D.被告为复议机关,申某可以向8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CD
    《行政诉讼法》第17、18条,《行诉法解释》第7、9条。

  • 第2题:

    第 38 题 某单位排污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市环境保护局经市政府批准对其作出署名为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应当以批准的市政府为被告

    B.应当以市政府与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C.应当以环保局为被告

    D.应当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市政府为第三人提出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C
    《行诉若干解释》第19条。

  • 第3题:

    崔某不服甲市乙县政府向王某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向甲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甲市政府驳回了崔某的复议申请.但改变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崔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被告为乙县政府

    B.被告为甲市政府

    C.崔某可向乙县法院提起诉讼

    D.崔某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E.王某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BDE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被告和第三人。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属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被告为复议机关即甲市政府。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本案被告是甲市政府,且不属于“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因此,管辖法院是中级法院,而不是县级的基层法院。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 第4题:

    甲企业为一家食品加工企业,在一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中,县卫生局以甲厂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为由,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
    甲企业认为县卫生局的这一处罚决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受理了该申请,但并未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后甲企业又针对该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处罚决定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判决撤销原处罚决定。
    复议机关并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甲企业又对该处罚决定提出了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企业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
    B.甲企业应以县卫生局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如甲企业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D.如甲企业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A,B,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亊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本案中,甲企业是针对原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故应以县卫生局为被告。AB两项错误。
    该解释第23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CD两项错误。

  • 第5题:

    《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该企业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六十日
    B:如该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三个月
    C: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
    D: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扣押该企业的财产并予以拍卖

    答案:A
    解析:
    【考点】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行政强制执行措施【详解】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此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复议期限没有超过60日,所以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中规定的60日行政复议期限,据此A选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条款,只要其他法律(指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行政诉讼的期限有规定,无论该期限是长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3个月还是短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3个月,均适用该法律的特别规定。本题中,《环境保护法》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期限另行作了规定,则应该依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计算起诉期限,据此该企业直接起诉的诉讼期限为15日,B选项错误。划拨款项和扣押财产拍卖都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环境保护法》中没有赋予环保机关直接强制执行的权力,县环保局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据此CD选项错误。【陷阱】注意《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对申请或起诉期限的不同规定。《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是:申请期限最低为60日,其他法律规定期限超过60日,则适用其他法律规定,短于60日则适用《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是:行政诉讼期限原则为3个月,其他法律规定如属特别规定,无论是长于3个月还是短于3个月,均按该法律规定的期限计算。

  • 第6题:

    某市环保局、卫生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建在行洪通道上,遂联合作出决定,对该厂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拆除。化工厂对处罚决定不服,准备起诉,以下关于涉诉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A.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因为处罚决定涉及的是环保局的职责
    B.应以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因是共同行为
    C.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以卫生局和水利局为第三人
    D.应以三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为被告

    答案:B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本题中,市环保局、卫生局与水利局联合执法,并联合作出决定,属于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为共同被告。

  • 第7题:

    某市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在联合执法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建成在行洪通道上,遂联合作出决定,对该厂罚款2万并责令限期拆除。化工厂不服,欲起诉。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应以环保局为被告,因为处罚决定涉及的是环保局的职责
    • B、应以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因是共同行为
    • C、应以环保局为被告,以卫生局和水利局为第三人
    • D、应以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甲不服乙国土资源局和丙环保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以乙国土资源局为被告向某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人民法院将丙环保局追加为共同被告须征得原告同意。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单选题
    商店不服市工商局的处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工商部门的处罚,如商店不服向法院起诉,则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如商店起诉,可选择市政府或工商局为被告

    B

    如商店起诉,工商局为被告

    C

    如商店起诉,市政府为被告

    D

    如商店起诉,市政府和工商局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企业不服市环保局的处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了环保部门的处罚,如企业不服向法院起诉,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如企业起诉,可选择市政府或环保局为被告

    B

    如企业起诉,环保局为被告

    C

    如企业起诉,市政府为被告

    D

    如企业起诉,市政府和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焚烧秸秆,被县环保局处以2000元罚款,甲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维持该处罚决定。甲仍不服,欲起诉。被告应当是:
    A

    县环保局

    B

    县政府

    C

    县环保局和县政府是共同被告

    D

    县环保局或县政府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如果C服装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则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表述是(  )。[2002年真题]
    A

    C服装企业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B县环保局和A市环保局属于共同被告

    C

    C服装企业和B县环保局属于狭义的诉讼当事人

    D

    人民法院可以为C服装企业指定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B两项,《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C项,狭义诉讼当事人仅指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B县环保局不是被告。D项,《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C服装企业不属于需要指定代理人的范畴。

  • 第13题:

    某单位排污违反环保法的有关规定,市环保局经市政府批准对其作出署名为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应当以批准的市政府为被告

    B.应当以市政府与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C.应当以环保局为被告 ,

    D.应当以环保局为被告,市政府为第三人提出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市环保局、卫生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行过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建在行洪通道上,遂联合作出决定,对该厂罚款2万元,并责令限期拆除。化工厂对处罚决定不服,准备起诉。以下关于涉诉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A.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因为处罚决定涉及的是环保局的职责

    B.应以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因是共同行为

    C.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以卫生局和水利局为第三人

    D.应以三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为被告


    正确答案:B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3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在本题中市环保局、卫生局与水利局联合执法,并联合作出决定,属于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为共同被告。所以选B。

  • 第15题:

    某市环保局、卫生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建在行洪通道上,遂联合作出决定,对该厂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拆除。化工厂对处罚决定不服,准备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因为处罚决定涉及的是环保局的职责
    B.应以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因是共同行为
    C.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以卫生局和水利局为第三人
    D.应以三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为被告

    答案:B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 第16题:

    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对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不服,若起诉,谁为被告?()
    A:因市环保局维持了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故应由县环保局为被告
    B: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撤销,为方便起诉人,可以县环保局为被告,也可以市环保局为被告
    C: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撤销,故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应为共同被告
    D: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市环保局为被告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上级批准后下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不可以单独起诉上级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C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

  • 第17题:

    ★ 某单位排污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市环境保护局经市政府批准对其作出署名为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以批准的市政府为被告
    B.应当以市政府与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C.应当以环保局为被告
    D.应当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市政府为第三人提出行政诉讼


    答案:C
    解析:
    。《行诉若干解释》第19条。

  • 第18题:

    商店不服市工商局的处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工商部门的处罚,如商店不服向法院起诉,则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如商店起诉,可选择市政府或工商局为被告
    • B、如商店起诉,工商局为被告
    • C、如商店起诉,市政府为被告
    • D、如商店起诉,市政府和工商局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某单位排污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市’环境保护局经市政府批准对其作出署名为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应当以批准的市政府为被告
    • B、应当以市政府与市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 C、应当以市环保局为被告
    • D、应当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市政府为第三人提出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某单位排污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市’环境保护局经市政府批准对其作出署名为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应当以批准的市政府为被告

    B

    应当以市政府与市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C

    应当以市环保局为被告

    D

    应当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市政府为第三人提出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行诉若干解释》第19条。

  • 第21题:

    单选题
    某市环保局、卫生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布局不合理,可能污染周围环境,遂联合作出决定,责令其限期拆除违规设置的排污管道,并罚款2万元。化工厂对处罚决定不服,准备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因为处罚决定涉及的是环保局的职责

    B

    应以环保局、卫生局为被告,水利局为第三人

    C

    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以卫生局和水利局为第三人

    D

    应以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因是共同行为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如申某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为拘留5日。申某仍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被告为B区公安分局,申某可以向A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B

    被告为B区公安分局,申某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C

    被告为复议机关,申某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D

    被告为复议机关,申某可以向B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D,C
    解析:
    关于被告的确立,《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中,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行为,因此,复议机关为被告。关于地域管辖,第18条第1款,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申某既可以向原机关B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

  • 第23题:

    多选题
    如谢某提起诉讼,关于被告与管辖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以派出所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B

    以派出所为被告,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

    C

    以B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D

    以B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D,C
    解析: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关于派出机构的规定相同,本案中,如谢某提起诉讼,应当以派出所为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派出所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