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建国前参加工作享受包干制待遇的干部可以办理离休,请问什么是“包干”相关问题
  • 第1题:

    1949年1月至9月享受实物薪金制待遇的干部,能办理离休吗?


    正确答案: 不能。

  • 第2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能办理离休吗?


    正确答案: 1983年8月《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劳人老〔1983〕20号文件中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劳人老〔1983〕34号)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办理离休:
    (1)建国前在我党领导下提拔为脱产干部的;
    (2)当干部的时间必须长于当工人的时间(建国前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可视为干部工作年限与建国后当干部的时间合并计算);
    (3)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安排当工人的。

  • 第3题:

    离休干部享受提高待遇的级别有什么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离休干部按中央组织部《关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干部离休后分别按司局级和县处级待遇的通知》规定提高待遇后,享受副司局级或副县处级待遇。

  • 第4题:

    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干部,获得重大荣誉的,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正确答案:错误

  • 第5题:

    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有哪些?


    正确答案: ①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
    ②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
    ③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④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 第6题:

    按规定,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9年底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退休前是工人的,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方可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 (1)建国前在我党领导下提拔为脱产干部的;
    (2)当干部的时间必须长于当工人的时间;
    (3)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安排当工人的。

  • 第8题:

    什么叫“包干制”?建国前实行包干制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在供给制的基础上,增加必需的城市生活费用,合并计算,包干使用,称为包干制,也称包干供给制。凡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包干制待遇的干部,可以办理离休。

  • 第9题:

    中组发【1982】1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什么级别政治、生活待遇?


    正确答案: 司局(地专)。

  • 第10题:

    问答题
    中组发【1982】1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县(处)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什么级别政治、生活待遇?

    正确答案: 县(处)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什么叫“包干制”?建国前实行包干制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 在供给制的基础上,增加必需的城市生活费用,合并计算,包干使用,称为包干制,也称包干供给制。凡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包干制待遇的干部,可以办理离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建国前起义的“两航”(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人员,现在是干部的,可不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正确答案: 可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建国前起义的“两航”(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人员,现在是干部的,可不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正确答案:可以。

  • 第14题:

    中组发【1982】1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县(处)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什么级别政治、生活待遇?


    正确答案: 县(处)级。

  • 第15题:

    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后提为干部的,可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 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后提为干部的,可以办理离休。

  • 第16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是否都能办理离休?在审批离休前要不要办理工人转干部手续?应由何部门办理离休和管理?


    正确答案: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办理离休:
    (1)建国前在我国领导下提拔为脱产干部的;
    (2)当干部的时间必须长于当工人的时间(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建国前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可视为干部工作年限与建国后当干部的时间合并计算);
    (3)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安排当工人的。
    对这部分办理离休时审批权限,由干部、人事部门按照劳人老〔1982〕1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执行(即:属地级以上单位管理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县级以下单位管理的,报县级以上机关审核批准,并报地级以上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前不须办理工人转干部的手续。被批准离休后,即列入离休干部编制,由干部、人事部门管理,可享受一般离休干部的待遇。

  • 第17题:

    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1-3个月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正确答案: 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1-3个月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本人基本离休费(基本退休费)×增发月数。

  • 第18题:

    中组发[1982]1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什么级的政治、生活待遇?


    正确答案: 司局(地专)级

  • 第19题:

    老干部享受离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一九四八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 第20题:

    自治区离休干部享受地局或县处级待遇的审批手续怎样办理?


    正确答案:根据中组发〔198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新疆实际,对享受地局级或县处级待遇的离休人员的审批手续做如下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地局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提为地局级待遇的,由各地、州、市、厅、局党委、党组填写离休干部提为地局级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管理干部的分工,分别送有关部报自治区党委审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县处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提为县处级待遇的,由各地、州、市、厅、局党委、党组审批,抄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分管部备案。

  • 第21题:

    问答题
    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1-3个月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正确答案: 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1-3个月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本人基本离休费(基本退休费)×增发月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既享受过“供给制”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 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的(含包干制),可视为供给制。建国前享受过供给制待遇,也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按享受供给制待遇对待,可以办理离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后提为干部的,可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 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后提为干部的,可以办理离休。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