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哪些干部离休后,可享受副部长级医疗或住房待遇?”相关问题
  • 第1题:

    享受部长、副部长级待遇和享受副部长级医疗或住房待遇的,其申报手续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按部长(省长)、副部长(副省长)级待遇和享受副部长(副省长)级医疗或住房待遇的,要经过省(部)、委(党组)申报,其中按副部长(副省长)级待遇和享受副部长(副省长)级医疗或住房待遇的,报中央组织部审批;按部长(省长)级待遇的,报中央审批。

  • 第2题:

    哪些离休干部可以享受副司局级医疗待遇()?

    • A、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处级及以下的离休干部
    • B、1938年7月7日—1946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处级及以下的离休干部
    • C、1939年7月7日—1947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处级及以下的离休干部

    正确答案:A

  • 第3题:

    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总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正确答案: 离休干部应享受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贴、住房、用车、医疗保健、护理费等方面。1980年10月《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0〕253号)规定: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各项生活待遇,都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并切实给予保证。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方面,应当优先照顾。

  • 第4题:

    哪些干部离休后不能提高待遇?


    正确答案: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未担任司局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未担任县处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受过降职、撤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以及受刑事处分的,离休后不得提高待遇。

  • 第5题:

    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有哪些?


    正确答案: ①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
    ②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
    ③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④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 第6题:

    中央规定,原行政十四级、十八级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后,分别享受副厅局级、副县处级待遇。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哪些离休干部可享受浮动转固定工资?


    正确答案: 凡享受浮动工资的干部离休后,其浮动工资即转为固定工资(新党老字〔1984〕055号;新财事字〔1984〕132号;新劳人字〔1984〕425号)。
    按照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享受了浮动工资的知识分子,在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五日至一九九零年六月三十日离休的,只要在疆工作满三十年,就可将浮动工资固定后再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在一九九零年七月一日后离休的,均可将浮动工资固定后再向上浮动一级工资。

  • 第8题:

    问答题
    哪些离休干部可享受浮动转固定工资?

    正确答案: 凡享受浮动工资的干部离休后,其浮动工资即转为固定工资(新党老字〔1984〕055号;新财事字〔1984〕132号;新劳人字〔1984〕425号)。
    按照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享受了浮动工资的知识分子,在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五日至一九九零年六月三十日离休的,只要在疆工作满三十年,就可将浮动工资固定后再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在一九九零年七月一日后离休的,均可将浮动工资固定后再向上浮动一级工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哪些干部离休后不能提高待遇?

    正确答案: 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未担任司局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未担任县处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受过降职、撤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以及受刑事处分的,离休后不得提高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享受部长、副部长级待遇和享受副部长级医疗或住房待遇的,其申报手续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 按部长(省长)、副部长(副省长)级待遇和享受副部长(副省长)级医疗或住房待遇的,要经过省(部)、委(党组)申报,其中按副部长(副省长)级待遇和享受副部长(副省长)级医疗或住房待遇的,报中央组织部审批;按部长(省长)级待遇的,报中央审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干部离休后,“其他各项生活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其他各项生活待遇”包括:粮价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冬季取暖补贴和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提高部分离休干部享受医疗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正确答案: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提高部分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通知》规定:
    (1)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副部长级(含副部长级待遇)离休干部,凡未享受正部长级医疗待遇的,均享受正部长级医疗待遇;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副部长级以下离休干部,凡未享受副部长级医疗待遇的,均享受副部长级医疗待遇。
    (2)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文化大革命”前任正局级职务、行政12级或“文化大革命”前任副局级职务、行政11级的,均享受副部长级医疗待遇。
    (3)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01〕50号文件规定: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副省(部)长级(含享受副省部长级待遇)离休干部,提高享受省(部)长级医疗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老同志,1929年6月出生,1947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1985年工改前为行政15级,1986年在某企业离休,离休前担任正处级职务。其离休后,可以享受什么待遇?根据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要求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生活上还可享受哪些待遇?


    正确答案: 根据贵州省委组织部省组通字【1989】035号或省组通字【1990】039号文件规定: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前担任过正副县处级职务,1985年工资改革前原工资级别为行政15级,可享受副地厅级政治、医疗、用车待遇。该离休干部干部可享受副地厅级政治、医疗、用车待遇。根据中央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该老同志生活上可享受下列待遇:
    一是除原工资照发,生活福利待遇不变外(或比照机关同职务同条件规范津补贴),还按每年增发1个月本人基本离休费作为生活补贴;
    二是在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在计划体制下)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三是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
    四是每月发给600元护理费;
    五是除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待遇外,还可以报销一次探望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
    六是每年享受500元特需费(其中,200元发给个人,300元由单位统一掌握使用);
    七是享受健康休养制度(可以享受每年200元健康休养补贴);
    八是享受每月30元高龄补贴费。
    九是享受主管部门目标管理奖一半作为年度生活补贴。

  • 第14题:

    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享受哪些待遇?


    正确答案: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暂时保留军籍(不发军服),其生活待遇包括:工资、粮油标准、医疗(包括无工作的直系亲属)、交通费、公勤费、服装费、房租补贴、电补贴、冬季取暖补贴、残废金、护理费、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按安置地区标准)、洗理费以及福利费、特需经费、探亲路费、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生活补助费等。军队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福利费由安置单位统一掌握。特需费主要用于解决他们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

  • 第15题:

    工资改革后离休的部分老干部在享受司局级或处级待遇政策时有哪些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 (1)1982年底以前,国家机关、科学文教卫生等部门按国务院调整工资的规定,工资级别调为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的干部,仍按中组发〔1982〕13号文件的规定,分别享受司局(地专)级和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2)国营企业非国家行政级干部,1983年底以前按国务院调整工资的规定,其标准工资额调为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十八级干部工资额的(不包括浮动工资、津贴、补贴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调整的工资),仍按中组发〔1984〕11号、劳人老〔1984〕13号文件的规定,分别享受司局(地专)级和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 第16题:

    凡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担任过正(县)处级职务的离休干部,可享受()。

    • A、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
    • B、厅局(地专)级政治、生活待遇;
    • C、厅局(地专)级医疗待遇,其他待遇不提高;
    • D、副省级医疗待遇,其他待遇不提高。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军队离休干部享受安置地国家机关离休干部同等医疗待遇,医疗费按照规定实报实销。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哪些干部离休后可以享受司局级和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


    正确答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干部离休后分别按司局级和处级待遇的通知》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司局(地专)级的政治、生活待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处(县)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处(县)级的政治、生活待遇。

  • 第19题:

    提高部分离休干部享受医疗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正确答案: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提高部分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通知》规定:
    (1)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副部长级(含副部长级待遇)离休干部,凡未享受正部长级医疗待遇的,均享受正部长级医疗待遇;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副部长级以下离休干部,凡未享受副部长级医疗待遇的,均享受副部长级医疗待遇。
    (2)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文化大革命”前任正局级职务、行政12级或“文化大革命”前任副局级职务、行政11级的,均享受副部长级医疗待遇。
    (3)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01〕50号文件规定: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副省(部)长级(含享受副省部长级待遇)离休干部,提高享受省(部)长级医疗待遇。

  • 第20题:

    问答题
    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享受哪些待遇?

    正确答案: 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暂时保留军籍(不发军服),其生活待遇包括:工资、粮油标准、医疗(包括无工作的直系亲属)、交通费、公勤费、服装费、房租补贴、电补贴、冬季取暖补贴、残废金、护理费、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按安置地区标准)、洗理费以及福利费、特需经费、探亲路费、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生活补助费等。军队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福利费由安置单位统一掌握。特需费主要用于解决他们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军队离休干部享受安置地国家机关离休干部同等医疗待遇,医疗费按照规定实报实销。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哪些干部离休后,可享受副部长级医疗或住房待遇?

    正确答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干部,可以享受副部长(副省长)级医疗或住房待遇: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文化大革命”前担任过正局长级职务,“文化大革命”前行政十级的;
    (2)193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文化大革命”前担任过正局长级职务,行政九级的;
    (3)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转业前在军队担任过副军级职务,“文化大革命”前行政十级的;193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转业前在军队担任过正军级职务,“文化大革命”前行政十级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中央规定,原行政十四级、十八级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后,分别享受副厅局级、副县处级待遇。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