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抚养关系对子女不利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吗?

题目

原抚养关系对子女不利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吗?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可以。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在下面几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为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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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与前妻系协议离婚,子女由其抚养,但是现在她已患有传染性的肝炎,且家庭收入很少,而我现在在做生意,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请问我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子女的抚养权归我吗?


    参考答案: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因此,你所提出的情况,因为现在你前妻患有传染性的肝炎,已不利于子女的成长,且你有抚养能力,所以你可以主张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 第2题:

    离婚后子女跟一方生活的,()。

    A.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消除

    B.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

    C.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行为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D.另一方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E.离婚时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不得变更


    参考答案:B, C, D

  • 第3题: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A.监护

    B.变更姓名

    C.支付抚养费

    D.探望


    参考答案:D

  • 第4题:

    根据《婚姻法》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列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不可变更,抚育费数额可以变更
    B.夫妻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独立生活时为止
    C.夫妻离婚时,8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归属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D.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答案:D
    解析:
    A项,离婚虽不能消除父母子女关系,但抚养方式却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父母双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共同抚养改为由父母一方与子女生活,承担直接抚养子女的责任。据此,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发生变更。子女的抚育费是在父母离婚时确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予以变更。B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l6周岁以上不满l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C项,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D项,《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第5题:

    父母离婚后,随一方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读书,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吗?


    正确答案: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虽已成年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即父母离婚后,如果随一方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或者虽然在读大学,但因为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 第6题:

    离婚后子女跟一方生活的,()。

    • A、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消除
    • B、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
    • C、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行为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 D、另一方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 E、离婚时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不得变更

    正确答案:B,C,D

  • 第7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解除的情形有()。

    • A、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终止而解除
    • B、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再婚存续期间,可以根据一方请求而解除
    • C、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再婚终止时,继父母子女间的抚养关系当然解除
    • D、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再婚终止时,继父母子女间的抚养关系不当然解除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问答题
    继父母可以不抚养继子女吗?

    正确答案: 由于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因此法律不强制要求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继父母可以不抚养继子女,但是绝不能虐待或者歧视继子女。
    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则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完全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在哪些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正确答案: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子女抚养关系依法变更的情形。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原抚养关系对子女不利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吗?

    正确答案: 可以。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在下面几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为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父母离婚后,随一方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读书,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吗?

    正确答案: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虽已成年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即父母离婚后,如果随一方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或者虽然在读大学,但因为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婚后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吗?


    参考答案:

    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 第14题:

    原抚养关系对子女不利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吗?


    参考答案:

    可以。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在下面几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为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第15题:

    (2016年)根据《婚姻法》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列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不可变更,抚养费数额可以变更
    B.夫妻离婚时,8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归属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C.夫妻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D.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A项,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抚养关系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B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C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 第16题:

    夫妻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关系变更的说法错误的是()。

    A:夫妻离婚后,原确定的子女抚养关系并不是不能变更的
    B:变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条件比对方优越
    C: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时,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应该适当考虑其个人意愿
    D: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要求

    答案:B
    解析:
    夫妻离婚后,原确定的子女抚养关系并不是不能变更的。如果情况发生变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条件比对方优越,由其负责抚养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则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要求,子女抚养关系变更的主要原因是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而并非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经济条件比对方优越。

  • 第17题:

    离婚时,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吗?


    正确答案: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往往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一方提出一次性支付的要求时,在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并且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同时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法院才可能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第18题:

    离婚时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标准在今后还可以变更吗?


    正确答案: 可以,子女的抚养费在离婚后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增加或减少。
    增加的情况一般包括:
    (1)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父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如果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或根据情况要求增加抚养费。

  • 第19题:

    继父母可以不抚养继子女吗?


    正确答案: 由于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因此法律不强制要求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继父母可以不抚养继子女,但是绝不能虐待或者歧视继子女。
    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则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完全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

  • 第20题:

    问答题
    离婚时,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吗?

    正确答案: 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往往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一方提出一次性支付的要求时,在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并且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同时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法院才可能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离婚时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标准在今后还可以变更吗?

    正确答案: 可以,子女的抚养费在离婚后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增加或减少。
    增加的情况一般包括:
    (1)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父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如果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或根据情况要求增加抚养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子女或者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增加抚养费?()
    A

    子女成年但找不到工作,不能独立生活

    B

    父母的收入明显提高的

    C

    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D

    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的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婚后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吗?

    正确答案: 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B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无优先抚养的权利

    C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适用收养关系

    D

    收养应当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