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一是诉讼时效为1年或2年的,其起算点是从权利主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不但要有侵害事实存在,而且需要权利主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二是诉讼时效为20年的,其起算点是权利受侵害之日,不管权利主体是否知道权利被侵害,只要有侵害事实存在就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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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第2题: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时效中止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所谓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等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事由或者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的法律制度。那么,具有哪些法定事由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止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项事由可以导致仲裁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来讲,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人的活动如战争、戒严、紧急状态,都可以构成不可抗力。因为发生这些情形,客观上阻碍了权利人依法正常行使权利,因而法律规定时效中止,即暂时停止计算时效期间,等待不可抗力消失,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其他正当理由。是指除不可抗力以外,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保护权利的障碍或原因。只要某一理由足以构成权利人行使请求保护权利的障碍,就构成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实践中,权利人变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死亡而无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权利人已向义务人提出申诉要求等待回复等,一般可以构成正当理由。

  • 第3题:

    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那么他将丧失这一权利,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不予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权利受到侵害,其诉讼时效是二年,自购房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过后,权利人虽然丧失请求然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但是权利人的权利本身并不消灭,权利人只是丧失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

  • 第4题: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

    • A、继续计算
    • B、不再计算
    • C、重新计算
    • D、延长六个月

    正确答案:A

  • 第5题:

    如何计算土地违法行为追诉时效?


    正确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1997]法行字第26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如何计算土地违法行为追诉时效的答复》的内容。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在未恢复原状之前,应视为具有继续状态,其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是否具有连续或继续状态,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 第6题:

    在同一栋房产中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确定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五条关于土地使用权共有如何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在同一栋房产中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 第7题:

    问答题
    什么是房产的时效?有哪几类?

    正确答案: 房产时效是指法律承认的某房产权利状态持续一定时间,即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有两类:
    ①由于时效完成而取得某项房产权利的,称为取得房产权利时效;
    ②由于时效完成而丧失某种房产权利的,称为房产权利消灭时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判断题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计算,房产原值均不应包含地价。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从2010年12月21日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计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 第9题:

    多选题
    下列计算房产税应纳税额的公式,正确的有( )。
    A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2% 

    B

    依照房产租金收人计算缴纳,应纳税额=租金收人×1.2% 

    C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2% 

    D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应纳税额=房产年租金收人×12% 

    E

    依照房产租金收人计算缴纳,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2%


    正确答案: B,E
    解析: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的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的应纳税额=房产年租金收入×12%。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计算追诉时效?什么是时效的中断与延长?

    正确答案: 计算追诉期限时,应当准确认定“法定最高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法定最高刑,指刑法规定的与具体犯罪行为的轻重相适应的条款或量刑幅度的最高刑。在确定法定最高刑计算追诉期限时,应当按照以下四种情况办理:
    ①在一个条文中只有一个量刑幅度时,即按此条的法定最高刑计算追诉期限。
    ②在同一条文中有几个量刑幅度时,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计算追诉期限。
    ③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或款的法定最高刑计算追诉期限。根据刑法典的规定,追诉时效的起算应当分三种情况进行:
    ①在通常情况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指犯罪成立之日。
    ②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指是连续犯和继续犯。
    ③在时效中断的情况下,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所谓时效中断,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的制度。所谓时效延长,指因在追诉期限内发生法定事由而使追诉时效处于保持状态的制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
    A

    继续计算

    B

    不再计算

    C

    重新计算

    D

    延长六个月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什么是房产的时效?有哪几类?


    正确答案:房产时效是指法律承认的某房产权利状态持续一定时间,即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有两类:
    ①由于时效完成而取得某项房产权利的,称为取得房产权利时效;
    ②由于时效完成而丧失某种房产权利的,称为房产权利消灭时效。

  • 第14题:

    按照房产原值计算房产税的房产,表述正确的有()。

    • A、从2010年12月21日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计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
    • B、房产原值应包括房产以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 C、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中央空调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 D、纳税人购买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属于地价的组成部分,应计入房产原值征税

    正确答案:A,B,C

  • 第15题:

    人事仲裁的申请时效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事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确认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 第16题:

    如何计算追诉时效?什么是时效的中断与延长?


    正确答案: 计算追诉期限时,应当准确认定“法定最高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法定最高刑,指刑法规定的与具体犯罪行为的轻重相适应的条款或量刑幅度的最高刑。在确定法定最高刑计算追诉期限时,应当按照以下四种情况办理:
    ①在一个条文中只有一个量刑幅度时,即按此条的法定最高刑计算追诉期限。
    ②在同一条文中有几个量刑幅度时,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计算追诉期限。
    ③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或款的法定最高刑计算追诉期限。根据刑法典的规定,追诉时效的起算应当分三种情况进行:
    ①在通常情况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指犯罪成立之日。
    ②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指是连续犯和继续犯。
    ③在时效中断的情况下,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所谓时效中断,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的制度。所谓时效延长,指因在追诉期限内发生法定事由而使追诉时效处于保持状态的制度。

  • 第17题:

    下列计算房产税应纳税额的公式,正确的有( )。

    • A、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2% 
    • B、依照房产租金收人计算缴纳,应纳税额=租金收人×1.2% 
    • C、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2% 
    • D、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应纳税额=房产年租金收人×12% 
    • E、依照房产租金收人计算缴纳,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2%

    正确答案:A,D

  • 第18题: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计算,房产原值均不应包含地价。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问答题
    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那么他将丧失这一权利,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不予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权利受到侵害,其诉讼时效是二年,自购房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过后,权利人虽然丧失请求然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但是权利人的权利本身并不消灭,权利人只是丧失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时效中断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所谓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的法律制度。具有哪些法定事由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呢?所谓法定事由,是指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事项。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三项事由可以导致仲裁时效中断:
    (1)当事人向一方主张权利。它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明确主张其权利的意思表示。例如劳动者向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者用人单位有关方面负责人或者用人单位有关内部机构表达意见、主张权利。
    (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它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向国家有关机构或者部门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可以是向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的劳动与保障部门、监察部门提出控告或申诉。这些行为都属于请求权利救济的行为,表明当事人在积极行使权利,寻求法律保护。只要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仲裁时效即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的形式可以各种形式提出,既可以书面提出,又可以口头提出,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通过电话提出请求保护等。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即对方当事人承认自己的权利,愿意履行义务。义务人对权利人的认诺表示,可以各种方式作出,如书面或者口头承诺,或者提供担保,或者提供保证人,或者先部分履行义务请求延期履行义务等。只要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就表明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存在争议,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在同一栋房产中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确定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五条关于土地使用权共有如何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在同一栋房产中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什么是房产税?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收对象,根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直相适应的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也分两种:一种是从价计征的计算;另一种是从租计征的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房产时效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一是诉讼时效为1年或2年的,其起算点是从权利主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不但要有侵害事实存在,而且需要权利主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二是诉讼时效为20年的,其起算点是权利受侵害之日,不管权利主体是否知道权利被侵害,只要有侵害事实存在就算数。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