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郑某、杨某、郭某、孙某毕业后决定自主创业,成立一家合伙企业,郑某以劳务出资,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郭某现金出资5万元,孙某以实物出资5万,四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1题:
赵、钱、孙、李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钱某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赵某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李某用于偿债并告知了钱某、孙某。后来赵某经钱某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赵某的妻子知情后与赵某发生冲突,失手杀死赵某而被判刑。赵某死后,其妻和16 岁的儿子要求继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赵妻和他儿子的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受让的赵某的合伙份额有效
B.杨某能够取得赵某赠与的合伙份额
C.赵某之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D.赵某之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第2题:
如果张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是经王某同意的,则( )。
A.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
B.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
C.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
D.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贾某教唆郭某去杀情敌杨某,在郭某买好枪支弹药准备出发时,贾某怕情人责怪且感到悔悟,就让郭某不要再去杀杨某,但是郭某仍然执意前往并将杨某杀死,贾某的教唆行为属于()。
第6题:
郭某在地铁盗窃杨某手机(价值4000余元),熊某在旁掩护。杨某发现手机被偷后,抓住郭某衣服,郭某向杨某挥舞拳头,熊某围上来打了杨某一拳。杨某夺回手机,两人逃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7题:
郭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欠韩某借款10万元迟迟不能归还。与此同时韩某也欠该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一直未能归还。以下几个解决方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第8题:
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
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
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
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第9题:
崔某的行为构成嫖娼的违法行为
杨某的行为构成卖淫的违法行为
孙某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的违法行为
对于崔某、杨某、孙某均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10题:
郑某、杨某、郭某、孙某之间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郑某以劳务出资,应委托法定评估机构根据其工作的时间和能力评估确定
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其出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20%
孙某以实物出资,其作价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11题:
第12题:
孙某、李某有权监督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孙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如赵某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其他合伙人有权决定撤销对赵某的委托
第13题:
大学毕业生郑某、杨某、郭某、孙某毕业后决定自主创业,成立一家合伙企业,郑某以劳务出资,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郭某现金出资5万元,孙某以实物出资5万,四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B.郑某以劳务出资,应委托法定评估机构根据其工作的时间和能力评估确定
C.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其出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D.孙某以实物出资,其作价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孙某,男,33岁,河北省某县农民;杨某,女,29岁,河北省某县农民。孙某到北京打工后遇到了杨某,孙某、杨某二人结识后,曾一度姘居,后来孙某教唆杨某卖淫“挣钱”。不久,孙某给杨某介绍了1名男子,三人到一个树林里,由孙某放风,杨某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男子给杨某30元钱。后来,孙某又给杨某介绍了一个姓崔的男人。孙某在一个宾馆开了房间,崔某给了杨某20元钱,崔某、杨某二人到房间刚刚发生完性关系,即被查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第17题:
徐某想利用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开一家公司,正巧其表弟廖某为某大学应届毕业生,于是徐某借用廖某的身份证件办理了营业执照,而该公司实际由徐某经营。后由于经营不善,徐某又向张某借款6万元,到期后无力偿还。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张某应将谁列为被告()
第18题:
周某、吴某、郑某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的三名有限合伙人,企业自2012年5月成立以来发生诸多变故,对这些变故所导致的后果以下哪一叙述是正确的?
第19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 (1)赵某、孙某、李某以货币各出资10万元,钱某以房屋作价出资10万元。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 (3)合伙人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成立后,接受郑某委托加工承揽一批产品,郑某未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加工费。由于钱某在购买出资房屋时曾向郑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偿还,甲企业向郑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工费时,郑某认为钱某尚欠其借款3万元,故主张抵销3万元,只付甲企业2万元。郑某主张抵销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第20题:
第21题:
孙某、李某有权监督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孙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如赵某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某、李某、钱某有权决定撤销对赵某的委托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