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时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第9题:
50%
70%
90%
80%
第10题: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百分之八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深交所可以对发行人给予一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百分之八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对签字保荐代表人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或者三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深交所可以对签字保荐代表人给予一年至二年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注册会计师在对规定的盈利预测出具审核报告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的,深交所可以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一年至二年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深交所可以给予发行人三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第11题:
上市公司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百分之八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深交所可以对上市公司给予一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提交的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上市公司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百分之八十的,深交所可以对签字保荐代表人给予三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深交所可以对上市公司给予三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提交的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百分之五十的,深交所可以对签字保荐代表人给予一年至三年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注册会计师在对规定的盈利预测出具审核报告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的,深交所可以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一年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第12题:
6
12
24
36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50%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第21题: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利润实现数如因不可抗力外,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的,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应当在股东大会以及交易所网站、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利润实现数如因不可抗力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九十的,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应当在股东大会以及交易所网站、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五年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注册会计师为上述盈利预测出具审核报告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第22题:
80%
85%
88%
90%
第23题:
30%
50%
60%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