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辐射防护基本原则,核动力厂设计时必须采取措施以达到下列设计目标:个人照射量不得超过由()确定的相应规定限值。
第1题:
核动力厂的设计,必须使运行工况期间的照射量不超过为厂区人员和公众规定的个人剂量当量限值,该值由相应的()来确定。
第2题:
设计基准必须规定核动力厂的必备能力,以适应在规定的()要求范围内所确定的运行状态和设计基准事故。
第3题:
在提交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以前,()必须保证由()参与相关设计的个人或团体对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评价进行独立验证。
第4题:
核动力厂核安全的辐射防护目标是保证在所有运行状态下核动力厂内的辐射照射或由于该核动力厂任何计划排放放射性物质引起的辐射照射保持低于规定限值并且合理可行尽量低,保证()任何事故的放射性后果。
第5题:
根据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核动力厂核安全总目标可以分解为()目标。
第6题:
核动力厂的运行是()按规章管理和()依法严格监督下的行为。
第7题:
技术安全
设计安全
管理安全
辐射防护
安全监管
第8题:
比释动能
年有效剂量当量
器官剂量
年吸入量
空气中的放射性物质浓度
第9题:
法律法规
国家标准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
营运单位
第10题:
核岛
反应堆厂房
核动力厂内
核动力厂内和厂外
第11题:
总目标
辐射防护目标
技术安全目标
纵深防御要求
第12题:
国务院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
营运单位
第13题:
根据辐射防护基本原则,核动力厂设计时必须采取措施以达到下列设计目标: (1)个人照射量不得超过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相应规定限值。 (2)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辐射防护措施必须使照射量保持在()。
第14题:
必须把计算的剂量与规定的设计目标值进行比较,以判断为厂区人员和公众提供的防护设计措施在假想事故工况下是否充分。假想事故工况和设计目标必须经()认可。
第15题:
在核动力厂运行寿期内,在()时,必须对运行限值和条件进行修改。
第16题:
核动力厂辐射防护目标不徘除人员受到有限的照射,也不排除法规许可数量的放射性物质从处于运行状态的核动力厂向环境的排放;但是,此种照射和排放必须受到严格控制,并且必须符合()。
第17题: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在正常运行、检修,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期间,要采取合理、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以保证工作人员所受到的剂量照射低于()规定的剂量限值。
第18题:
为保证核动力厂运行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制定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的运行限值和条件。
第19题:
营运单位
核动力厂主管部门
核动力厂设计单位
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
第20题:
尽量低的水平
最优化范围内
安全有效尽量低
合理可行尽量低
第21题: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核安全监督员
核安全检查组
第22题:
设计单位,未
设计单位,已
营运单位,未
营运单位,已
第23题:
核动力厂类型
核动力厂设计
法律法规和辐射防护标准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