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乙运送20吨钢筋,乙拒不付款,假定应付运输费用为8000元,每吨钢筋4000元,则( )。
A.应先交货,再追究乙的违约责任
B.可将全部钢筋留置
C.直接以两吨钢筋抵销运费
D.可留置两吨钢筋
第1题:
上海的甲公司因购买北京乙厂的一套机器设备,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则下列正确的有( )。
A.上海为交货地
B.北京为交货地
C.上海为付款地
D.北京为付款地
第2题: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按《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所以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因此,选择C选项。A项: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A项中,甲公司暂定不向乙公司供货,不构成违约。B项:《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B选项中,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先提供担保再交货,所以B项先付款再交货说法错误。D项:《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如果未恢复履行能力并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甲公司可以自行解除。D项说法中,“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动解除”的说法错误。
第3题:
第4题:
甲与乙订立一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何方应先履行。甲要求乙交付货款,乙提出甲未交货不能付款,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
第5题:
在一买卖合同中,甲是买方,乙是卖方。甲、乙以下行为中属于双方违约的是()。
第6题:
在一买卖合同中,甲是买方,乙是卖方,甲乙()行为属于双方违约。
第7题:
甲为乙运送三十吨水泥,乙拒不付款,假定应付运输费用为一千元,每吨水泥250元,则( )。
第8题:
双方约定于同日履行义务,甲带款提货时,因乙没有交货,甲拒绝付款
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没有按时付款,乙拒绝到期交货
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发货。甲仅支付部分货款,乙所交货物存在缺陷
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支付50%货款,乙也交付了50%的货物
第9题:
甲乙双方约定于同日履行义务,甲带款提货时,因乙没有交货,甲拒绝付款
甲乙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没有按时付款,乙拒绝到期交货
甲乙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仅支付部分货款,乙所交货物存在质量缺陷
甲乙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支付了40%贷款,乙也交付了40%的货物
第10题:
甲、乙都不违约
甲乙双方违约
甲违约、乙不违约
乙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第11题:
请求权
形成权
抗辩权
支配权
第12题:
应先交货,再追究乙的违约责任
可将全部水泥留置
直接以四吨水泥抵销运费
可留置四吨左右的水泥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甲欲向乙出售货物,为收取货款,甲开出一张汇票,以乙为付款人,丙为收款人,并将汇票交给丙,汇票经乙承兑后,甲实际上并未向乙交货。丙持汇票向乙请求付款。乙可否以甲未交货作为抗辩事由对抗丙而拒不付款?为什么?
第17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空调5台,售价3万,规定:甲交货后乙付款。但甲在规定时间没有交货,反而要乙付款,乙拒绝付款。对此,你的看法是()
第18题:
在一买卖合同中,甲是买方,乙是卖方。甲乙以下行为中属于双方违约的是()。
第19题:
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都为A市
交货地点为A市,付款地点为B市
交货和付款地点都为B市
交货地点为B市,付款地点为A市
第20题:
付款地点为A市
交货地点为A市
付款地点在B市
交货地点在B市
第21题:
因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能履行合同中的交货义务而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
甲公司可以依法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
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行解除
第22题:
上海为交货地
北京为交货地
上海为付款地
北京为付款地
第23题:
为一般保证
为连带责任保证
由丙与甲重新协商确定
由甲、乙、丙三方重新协商确定